正文 第七章 反转
其实,在罗兴不慎在我面前露了马脚,透露出他自己在那个梦里的身份——“老胡”的时候,我已经明白过来,为何罗兴要对这条信息隐瞒:在林森死前最后一次做到的那个梦的结尾,正是这个“老胡”,出手杀了代表着林森的“小郭”。
但同时我也有了另一个疑惑:既然罗兴不想说出自己在那个梦里的身份是“老胡”,那为何不早一些说谎?这非常简单,只需要在复述林森的梦时,删去老胡杀掉小郭那一段就行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头疼,因为我又想到一个很无奈的事实——我根本无从判断罗兴话语中究竟真假几何。
从接触这件案子到现在,我所能得到的资料非常有限,而且绝大部分都是由罗兴一个人自说自话,他若是要耍什么花样,我近乎是百分百要被牵着鼻子走。
这令我有些不爽。
一个自称有生命危险的人,上门找你求助,但他却还遮遮掩掩,不太想告诉你真相——换做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会不爽。
不过,我没有将这种不爽表现的很明显,原因也很简单:老刀在将案子交给我的同时,也给了我一张五位数面值的支票,支票是真的,而我也真的有些日子没开张了。
这是个因果循环。如果我和钱过不去,我的那些账单,便会和我过不去。
麻烦总是会有办法解决的,不是吗?毕竟人家付钱的目的,就是请你解决麻烦。
于是我调整了一下坐姿,“那么,请讲。”我说。
我原以为,我又将听到一个冗长的故事,但罗兴只是摇摇头,“我……没杀他。”他喃喃道。
警方出示的“林森被杀案”的证据已经显示,林森的那间屋子,没有任何强行进入的痕迹,门窗都是从内锁闭的,小区和附近道路的摄像监控中,也没有发现别的可疑之处,若不是林森的死状特别,特别到了根本不可能由林森自己办到,恐怕警方就要将这件案子归为“自杀”了。
当然,疑点还是存在的,比如,林森屋子里竟是干净的出奇,连指纹和毛发之类的东西,都几乎收集不到,一个居住于此的正常人,一般不可能弄得这么‘干净’。
根据老刀从警局探到的消息,警方对这件案子也是非常头疼,这几乎是一宗完美的密室谋杀案,没有任何证据可供追查——具备成为一件公认“悬案”的一切条件,现在警方已经近乎放弃破案的希望了。而社会上关于这件诡异而恐怖的怪案的说法,林林总总,其中既有一听便是笑谈的说法,也有头头是道、能让你寒毛倒竖的解释。
但这些都不是关键,关键是,林森的那些密友,包括罗兴在内,都拥有无懈可击的不在场证明:从林森的尸检报告中得出的死亡时间,是在林森他们最后一次聚会散场后的午夜,但与此同时,罗兴、方哲、柳瑶、孟蓉四人,却在那个酒吧喝了一个通宵,可供警方问询的目击证人,多达十数人。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五人是那间酒吧的常客,加之当天晚上他们五人还起了争执,故而酒吧的酒保和几位服务生,都对那天晚上的事情记忆深刻,他们的口供,全都证明,除了林森早早退场外,其余四人都是直到凌晨五点才起身离开的。
所以,我对罗兴的说法没有怀疑,除非他拥有类似分身术一般的神通,能够一边在酒吧豪饮,一边去林森家里将之杀害——这明显不可能。退一万步,就算罗兴真有分身术,那他恐怕还得再有穿墙术,不然他如何从一间门窗从内闭锁的密室内离开?!
虽然我是所谓的“灵探”,也不能用如此不负责任的信口开河来破案,那和街头诈骗的人有什么区别?更何况这还明显侮辱了绝大多数人的智商。
我要是靠这样的“本事”吃饭,只怕我这间破杂货铺子,分分钟要被人砸店摘招牌,人也得被打个生活不能自理。
于是我点点头,“我知道你没有杀他,否则,你现在应该在监狱,而不是在我的办公室里。”说完我笑了笑。
我原意是开个玩笑,缓和一下气氛,因为罗兴的状态不太好,我怕他又犯病。
但我这个笑话没有引起在场任何人的共鸣,最后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干笑着,罗兴面色依旧沉沉,而老刀则用一种看待白痴的眼神看着我,我只能干咳一声,略略掩过尴尬。
“我是说,在我做的那个梦里,我没有杀他。”罗兴对着我一字一句说道,额头上渐渐显出青筋,“是他……杀,了,我!”
罗兴这么一说,我才反应了过来,原来罗兴说的并非是现实中的事情,而是那个怪梦里面的事:老胡没有杀小郭,而是小郭杀了老胡!
我不禁怪自己糊涂,居然没有想到这一点。
“罗先生,你不要激动,慢慢讲。”我说。
罗兴深吸了一口气,再缓缓吐出,我看的出他是在强自镇定,我耐心等他开口。
“我开始做那个梦,是在那晚上我们聚会的时候……”
“等等,聚会的时候?林森死亡当晚的聚会?”我不想打断罗兴,但这个问题我很疑惑,因为所有的目击者都证实,除去林森,剩下的罗兴等四人,是在凌晨五点的时候才离开那间酒吧的。
“确实,所有人都能证实,那晚我们一直到凌晨五点才走,但除了一个人之外。”罗兴说,“那个人,就是我。”
我感到不可思议,“你……提前离开了?”
“不,我没有离开,但我醉倒了。”罗兴说,“所以,实际上,我不知道那晚上究竟有没有人曾经离开——尽管他们全部都可以证实,自己没有离开过。”
说到这里,罗兴眼睛微微收敛起来,脸上尽是怀疑的神色,然后他问我:“我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之后,有很多不好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好处是,我有了从未有过的、多到数不清的时间,可以用于胡思乱想。这些天,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要是所有的人,都在撒谎呢?他们都说自己没有离开过,并且都可以相互证明……但是,我并没有亲眼看见!如果他们串通好了,趁我醉倒的时间,去杀了林森,然后又编出一致的谎言,令大家都以为,他们谁都没有离开过那家酒吧呢?”
罗兴在向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语气显得有些咄咄逼人,在他进入我这间办公室之后,他显出这样的态度,还是第一次。
我一时语塞。
不过,并非是我被罗兴的话所动摇,进而对整个事件产生了另一种怀疑,我只是一时间竟想不到,该如何说服他放弃这样的无谓揣测。
事实上,尽管罗兴说的并不是百分百没有可能性,但是……凡事都要讲究证据。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手里还没有任何可以支持罗兴的怀疑的证据,只是凭他单纯的空想,是不可能作为推翻十几位目击证人证词的根据的。更何况,罗兴现在的身份,还是一个处于治疗状态的“被迫害妄想症患者”。
很明显,如果罗兴一直死抱着他那个所谓的“怀疑”不放,他的被迫害妄想症永远都不可能被医院承认痊愈。
“首先,我承认你提出的问题……有非常、非常细微的可能性。”我尽量谨慎用词,希望不要激起罗兴太强烈的反应,“但是,你要知道,这只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想,单凭这个,在没有其他证据支持的情况下,你说服不了我,更别说警察了。”
“证据?”罗兴忽然冷笑起来,“吉先生,我冒昧地问一句:就你从事的这个职业,所处理的事件,其中有多少,是完全凭借证据来解决的?”
这可真有些把我问住了,我想了一想,只能这么解释:“你不能拿我的职业举例。实际上,我绝大多数时候也是根据证据来办事的,尽管我那些‘证据’,可能和警察们所承认的‘证据’有些不一样。”
罗兴冷笑中透着狡黠,“正好,我的证据,可能会很符合你的风格。”
我不得不承认,我在和罗兴之间的交锋中,第一次落入了下风。不过,这也没什么,有时候,让自己的客户感觉自己处于上风,会更容易套出我需要的信息,尤其是,我现在已经将罗兴归入“最麻烦”的那一类客户之中。
“很好,我洗耳恭听。”我耸了耸肩。
但我没有等罗兴开口,而是紧接着抛出了一个让其笑容凝固的问题:“可我还有一个疑问——你们四人作为林森死前最后会面的目击者,又和林森关系密切,警察盘问你们,理所应当,但为何单单是你,被列为重点嫌疑人,拘留长达半个月?”
这是一个我早就备下的问题,现在抛出,具有突袭的性质。
出乎意料,罗兴竟似乎也早有准备,他脸上的表情只是稍稍一滞,“当时警察怀疑的不止我一个,而且,一开始,方哲的嫌疑比我更大。”
我点头,“没错,所有人都证明,当天晚上,方哲和林森产生了争执。”
我嘴巴里这么说,像是同意了罗兴的解释,但视线还是牢牢停留在罗兴的眼睛,我相信罗兴一定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你不用这样看着我。原因很简单——”罗兴说,“我不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