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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可惜不是我,陪你到最后

  文/邻居家的猫(“夏木”三部曲责编,“初晨1”初版责编,籽月百万销量“少年”系列小说初创人和执行人。)

  2010年罹患重症,2014年秋恶化,目前在保守治疗中。也许这会是我写过的最不像序言的序,说是序言,不如说是写给籽月的一封信吧!原谅我这时候已经不能用左手打字了。不过还好,上帝让我的右手还能活动,所以我用手写下了这些文字。原谅我现在思绪混乱,也许以下文字和这本书关系不大,但相信我,我对“初晨”的期待远远不少于当年的“夏木”。记得2014年底的时候我就已重病了,但是为了不影响籽月写“初晨2”,我要公司瞒过了她。当然我知道,籽月到了今天,没有我的“三万字一审”的跟稿进度,她也会完成得很精彩。放弃“初晨”这本书的制作工作一度让我感到心痛,就像自己的孩子再也回不到母亲身边了一样。可是我不得不停下来,不得不去面对生命这般恶意的挑衅。和月月合作的五年来,她基本上了解我的每一次生病、复发,然后我不得不停下她的项目去治疗。她慢慢写着稿子,等我治疗好后又再回来。很荣幸,虽然病了那么多次,病了那么久,我也没有缺席过你之前“夏木”系列的制作。我想上天还是爱我的,让我陪着“夏木”,让我们依旧在彼此身旁。可是这一次,我不知道上天还会不会一如从前。你要我等一等,等“初晨2”写完,等“夏木”电影上映。说实话,我很害怕,我对生病没有预知能力,我提前写了这些文字,虽然身体已经不好了,但是毕竟我答应你的事,我要尽力去完成。还记得2014年的时候,我们为了“夏木3”去北戴河拍照,那时风很大,阳光刚刚好。我们四个人站在沙漠里青春飞扬的年轻模样,还有一袭红裙的你,在我脑海里记忆格外深刻。我们把“夏木”的记忆留在了那片黄沙中,眼泪、笑脸还有歌声,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请你想,是夏木带走了我吧。也许是这样,我会帮你和他说,嗨,好久不见。

  邻居家的猫

  2015年7月29日

  第一章:初晨,我从未想过会变成这样

  (一)小聚

  窗明几净的咖啡厅里,黎初遥穿着棉质的白衬衫悠闲地仰靠在浅白色的沙发椅上,裹着黑色裤子的大长腿斜斜地伸在桌子下面,修长的身材完全舒展开来,两手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

  片刻之后,林雨终于风风火火地从咖啡厅外面疾步走来。这几年,林雨的穿衣风格越来越火辣,连大冬天都穿着小短裤,上身套着白色的狐狸毛皮草大衣,涂着烈焰红唇,一副小情妇的样子。她风风火火地走到黎初遥对面的沙发椅上,小香包一扔,屁股一坐,雪白的二郎腿一架,风情万种地挑着唇说:“我说黎初遥,你不会在这儿坐了一个小时一直在喝柠檬水吧?”

  黎初遥瞅着她笑:“我怎么知道你林大小姐会不会失约啊,你要不来我就回家吃饭啦。”

  林雨连连啧了好几声,也斜着眼看她:“得了吧,抠就抠,有什么不好意思承认的。这么多年了,我还不知道你什么德行?吃什么点吧!”

  林雨把桌上的菜单丢到黎初遥面前。黎初遥又推了回去,她不喜欢点菜,每次看到花花绿绿的菜单都不知道吃什么:“你点,我和你点一样的就行了。”

  “行,那我看着点了啊!”林雨叫来服务员,随便点了一些食物后问,“哎,你弟呢?”

  黎初遥揉了揉有些痒的耳朵说:“在家啊。”

  “你怎么不叫他一起来吃饭。”

  “天气太冷了,我怕他出来冻着了。”

  林雨了然地点头,有些担心地问:“他现在身体怎么样了?每个月还要去医院检查吗?”

  黎初遥点头:“嗯,还是要去,不过已经好多了。”

  “那就好。”林雨放心地说,“我都好久没见他了。”

  “你哪里有空去见他啊,忙着当你的新娘吧。”黎初遥忍不住取笑着一脸喜气的林雨。

  “别弄得好像我重色轻友一样,我可是很关心他的。”林雨连忙甩开黎初遥给她套上的黑锅。

  黎初遥连忙点头:“是啦,我知道你关心他。”

  初晨刚出事那会儿,林雨借了不少钱给她,也帮了她很多忙,对于这份恩情,她一直是很感激的。

  林雨嗤笑了一声,忽然想到什么说:“哎,你要真想谢我,就来给我当伴娘。”

  黎初遥神色一囧,连忙拒绝:“不要不要,我去给你帮忙可以,伴娘就算了,我穿不来裙子的。”

  林雨伸手帮服务员把端上来的食物摆好,把给黎初遥点的奶茶推给她:“别这样嘛,你总有一天要嫁人的。”

  黎初遥怔了怔,接过奶茶的手停顿了几秒后,又恢复了原样,低头喝了一口,轻声道:“我可没想过嫁人。”

  “你怎么没想过嫁人了,当初韩子墨对你求婚的时候,你不是答应……”林雨说了一半忽然住口,嘴巴里塞着满满的芝士炒饭,两腮鼓鼓的,小心翼翼地抬起头,有些抱歉地打量着黎初遥。

  黎初遥喝着奶茶,安静地看着她,脸上的神色未变,好像那个名字在她这儿已经泛不起任何波澜一样。

  林雨真想抽自己两巴掌,她是傻了吗?一定是好不容易嫁出去,高兴傻了,居然口没遮拦地提起这个人!

  明知道这个名字在黎初遥面前杀伤力有多大,那个男人骗光了黎初遥家里所有的钱,抛弃她远走美国,还给她欠下了巨额高利贷,差点儿害死她的弟弟。

  那两年,在她心里一向坚强的黎初遥都差点儿崩溃了,整个人暴瘦三十多斤,她本来就不胖,一瘦下来似乎就只剩下了皮包骨头,脸上连一丝血色也没有,整个人就像一个僵尸一样,除了那双漆黑的眼睛还在转动之外,真的感觉不到一丝生气。

  林雨用力地将嘴里的东西咽下去,挺不好意思地道歉:“对不起啊,我不该提他。”

  黎初遥云淡风轻地挥了挥手:“没事啦,你不提,我都快忘记这个人了。”

  林雨静静地和她对视,见她的眼神里一丝波澜也没有,脸上的表情也并不紧绷,松了一口气。

  也许,黎初遥真的看淡了吧,不是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吗?

  六年,也已经够久了啊。

  可为什么她还觉得,那件事就像发生在昨天一样,那无助的初遥,抱着她号啕大哭的初遥,那在抢救室里濒死的初晨,那两年的牢狱之灾……

  居然,就这样熬过来了。

  小聚结束,两人并肩从咖啡馆走出来,外面的风很大,吹得林雨的长发四处乱飞,林雨裹着身上的皮草说:“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还得去公司。”黎初遥指了指就在咖啡店对面的公司大楼说。

  “那好吧,我先走了哦。拜拜。”林雨抱了抱黎初遥,踩着她的高跟靴子,在风中摇曳着走了。

  黎初遥浅笑着目送她离开,然后转身,踱向人行横道,红灯,高高的读秒灯一秒一秒地往后倒数着。寒风很大,黎初遥从咖啡厅出来时只是穿上了大衣,并没有系纽扣,风吹着她的衣摆剧烈地摆荡,额前的刘海儿也被吹得向后翻飞。她笔直地望向前方,脸上的浅笑渐渐消失,神色安静而冰冷,眼神空洞而漆黑,整个人像是笼罩在一层黑暗的雾霾之下……

  韩子墨啊……

  时隔多年,我已经快要记不清你的样子了,却依然记得你总是一副好像没有我就会死的虚伪模样。

  我已经记不起我为什么会爱上你,却依然记得你留给我的羞辱。

  我已经记不起你说的那些甜言蜜语,只记得你不辞而别后留下的那些债主,他们的谩骂声吵得我好几年都无法安睡。

  我以为一切已经过去,噩梦已经清醒,却没想到,一直到现在,只要听到你的名字,依然会像是被人当街扒光了衣服一样,那么难堪与愤怒、委屈与不甘。

  韩子墨啊,这辈子,你一定要躲得好好的,一定不要回来!不然,我一定会……

  黎初遥缓缓抬起头,那双空洞的双眼里,已经填满可怕的恨意。

  (二)出界

  “姐。”忽然,一声深切的呼唤传入黎初遥耳中。

  嘈杂的世界忽然安静下来,杂乱又刺眼的车灯也瞬间变得柔和,黎初遥动了动有些僵硬的身子,缓缓转过身去,望着离她不远的地方,站着的那个漂亮男孩儿。

  哦,他已经二十六岁,不能再叫男孩儿了。

  只是,不知为什么,他在她眼里似乎永远是那个满眼闪着渴望的男孩儿。

  他一步一步、缓慢地向她走过来,就像这些年来,他一次又一次地向她走来一样。记得有一次他说过,每一次向她走去,就像是一条变成人类的美人鱼,一步一步踩在刀尖上,疼得刺骨,疼得钻心,可因为前方的人是她,所以,再苦也能忍。

  他走到离她只有一步的地方,轻轻伸手,将她冰冷的手握在手里,柔声问:“你怎么站在这里发呆?”

  当他手心的温度传递给她,将她冻僵的手指暖得有知觉的时候,黎初遥才如梦初醒一般,轻轻地叫出了他的名字:“初晨……”

  他低下头,轻轻扬起嘴角,给她一个暖暖的微笑,轻声应道:“嗯。”

  人行横道上,行人依旧神色匆匆,红绿灯也在轮番变着颜色,车水马龙,笛鸣四起。即使在寒冷的冬夜也显得那么嘈杂,可奇怪的是,黎初遥的世界里因为他的出现,缓缓变得安静了。他总是有这股魔力,很轻易地就将她从可怕的情绪里拉出来。

  黎初遥定了定神,望着他冻得有些红的鼻子,皱着眉心疼又责备地说:“这么冷的天你跑出来干吗!”

  黎初遥不等他答话,立刻反过手,将他的手拉在手里,拉着他走到路边,挥手拦下一辆的士,将黎初晨塞进了温暖的车后座,自己也跟着坐了进去。车上的暖气热得她吸了吸鼻子,她搓着手对司机说:“师傅,麻烦你去龙井中心小区。”

  “好嘞。”出租车司机爽快地答应了一声,开着车就走了。

  “你怎么跑到我公司楼下了?”黎初遥倚在车座里,转过头,奇怪地问黎初晨。

  黎初晨笑:“我就是去前面的书店买书,顺路就想来看看你下班了没。”

  “书呢?”黎初遥怀疑地看着两手空空的他问。

  “没买到。”黎初晨耸耸肩,抿着嘴唇笑了。他的笑容干净又清澈,棉服帽子上毛茸茸的人造毛蹭着他白皙的皮肤,清瘦俊秀的脸颊上还透着被寒风吹红的色泽。

  黎初遥伸手,将他外套上的拉链往脖子上拉了拉,不满地嘀咕道:“真是的,出来也不知道多穿点儿衣服,一会儿回去腰腿疼,又有你受的。”

  “你还说我,你穿得就多吗?”黎初晨也伸出双手,帮她把大衣的纽扣一粒一粒扣上。

  “我没事,我再穿少点儿也不会觉得冷。”黎初遥无所谓地躺在椅子上,任由黎初晨帮她扣着扣子,无事闲聊地说,“对了,林雨要结婚了。”

  “这么快?上次见她不是还在和你哭诉自己嫁不出去了吗?”

  “现在流行闪婚,你懂吗。”黎初遥伸手在电脑包里面掏了掏,拿出一盒红色的喜糖,望着他说,“吃吗?”

  黎初晨点点头,黎初遥打开盒子,挑出一粒巧克力剥开,很自然地喂到初晨嘴里。黎初晨张口轻轻咬住巧克力,然后双手抓起她的大衣领子,将她微微扯起来一些,让她俊秀的脸庞面对着他。他就这样,毫无声息、毫无预计地,猛然俯下身去,用嘴巴将巧克力喂进了黎初遥的嘴巴里。黎初遥愣了一下,有些慌张地望向司机的方向,司机正在专心地开车,似乎没发现后排的乘客在做什么。黎初遥有些恼怒地推了推黎初晨,黎初晨却强硬地伸出舌头,将她的牙齿撬开,然后将圆圆的巧克力顶了过去。黎初遥脸颊微红,挣扎地推开黎初晨:“你干吗呀!”

  “想让你先吃啊。”黎初晨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

  黎初遥抿着嘴巴,皱着眉头,不爽地瞪了他一眼。她实在是无法弄懂这家伙,他好像总是热衷于从她的嘴巴里面抢食物,或者把自己嘴巴里的食物强塞给她,好像这样才能证明他们是最亲密的人。小时候她和初晨经常这样,也不觉得恶心,但是,真的从没想过长大后还要和一个挂着自己弟弟名字的男人,继续玩这种口水混口水又混食物的游戏啊。

  黎初遥单手托着腮,有些懊恼地看着窗外,嘴巴里的巧克力化开来甜甜地弥漫在口腔里。

  黎初晨安静地低着头,看着林雨的喜帖,大红色烫金龙纹花边,打开喜帖,里面用漂亮的楷书写着新郎新娘的名字,旁边还贴着一张他们甜蜜的婚纱照。新郎戴着眼镜,很斯文的样子,个子比林雨高上很多,林雨在他怀里显得那么小鸟依人。

  车子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目的地,黎初遥付了车费,和黎初晨下来,一前一后往小区走着。忽然,黎初晨一个大跨步冲上前去,一把抓住黎初遥,眼神特别渴望地望着她问:“姐,我们会结婚吗?”

  黎初遥愣了愣,似乎没想到他会问一个这么突然又爆炸的问题,她皱着眉头,张了张嘴,用简直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他反问:“你觉得呢?”

  他和她虽然没有血缘关系,可还是名义上的姐弟啊,而且自从亲弟弟早夭后,爱子如命的母亲受到巨大打击,神志不清,怎么也不肯接受初晨去世的现实,把来家里做客的李洛书当成了儿子。而李洛书本身就是孤儿,便默默认下了母亲,成了黎家的养子,改了姓名。

  这一改,就是十二年,别说母亲了,身边的亲戚朋友,全都早已忘记了李洛书原来的名字,甚至忘记了这个人,他们记得的,只有黎初晨。

  有的时候就连自己,如果不是特意去想,也不会想起李洛书这个名字。

  所以他们别说结婚了,连现在的关系都偷偷摸摸不敢见人。就连和她关系最好的林雨,也不知道,他们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了。

  黎初晨紧紧抓着她胳膊的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慢慢松开,抿了抿嘴唇,有些难过地垂下手臂。

  黎初遥有些心疼,却又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能转过身去,紧了紧手里的电脑包,沉声道:“回家吧,天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