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卦讲极详。阅时亦久。为欲礼教复兴。而救人民水火也。乱世反正之道。在先定民志。定民志在先辫名分。此履卦本旨。即治道本义。无古今中外之异也。试观历来治乱。即可知民志定否。所关特大。而定民志者。有政令以致之。法律以齐之。其根木则礼教是也。政令法律。定其外而巳。礼敢则定其内。志在内。故履主贞利。以孚于中和。乃王道之大则。圣治之楷模。礼教不兴。政法无用。虽定于一时。而不能久。定于一方。而不能远。为齐其末。忘其本。虽智勇不足以谋其成。不必以前史为监。目前之事亦可质证。物质文明。乃礼教之害。然礼教之成治。又何尝不计物质哉。不过主客异位。本末异用耳。履与小畜、相反相成。二者合而开泰运。其效岂俗人所知。故大同之世。见于礼经。由礼以逢之。正其捷径也。又曰履卦在先天卦位。六十四卦方圆图位。均与乾兑相接。如谦之与坤艮也。履本以乾兑合成。由乾而兑、为化行。由兑而乾、为复始。今履兑在乾下。六爻由初至上。始终之序。正合返本还原之义。此即复始之道。言万物由此以归干初。人道由此以愎于性。故为礼之所仿。克己愎礼之仁也。仁者人也。礼者履也。在德为仁。在修
为道。在化为生。在治为太平。皆一以贯之。观诸履上九爻辞。即可见其旨意。盖人之有生。有始有终。不随化以轮回。则由修以复本。此上下两道。足以包尽之矣。履卦所取。亦即赅此二义。生生有序。成道有阶。一圆贯通。万缘俱至。修之成者。复归于天。而长生久视。
生之化者。结缘于命。而旋转循环。以善为行。则吉祥随时。以性为本。则乾元自在。此天人两尽之遵。形神同乐之途也。故其爻辞曰。视履考祥。其旋元吉。生者不尽。而书者无期。人物之命。胥归于履。岂不大哉。
孔子《宣圣讲义》
文王八卦。世所称为后天卦象者。即今本易经所传。以别于连山归藏。故曰周易。
其八卦方位次序。与伏羲者不同。易传帝出乎震一节。即指明其位次也。其位次之定。亦由于太极图及洛书之象。
合伏羲卦而互阐其用也。盖伏羲之卦。位次依于河图。文王之卦。位次仿于洛书。一体一用。一天一人。其异者正其变化之迹。其变者正其自然之象。初非文王故异之而变之也。
文王之卦。原伏羲所制。八卦及六十四卦。六爻及三百八十四爻。皆无异也。
其所异者。方位次序而已。因方位之异。而见主客之殊。因次序之异。而见生化之别。
无非就天人之间。事物之内。尽其情状。推其始终。以象之于卦。而足为推测之用耳。
故位次之不同。乃卦之自变。文王不过因而演之。以成易耳。他如连山归藏。亦如此例。各以不同而徵其变。以变而成其易而已。
夫易固取变易为旨者。则推异致变。亦伏羲易之所有。而人事变易无穷。一易之象。无以尽之。则虽屡变屡异。
既为易道所包者。自可顺其然。而推衍其新。盖后天之事物日繁。气数日变。而易亦象之。以成后天之卦也。
故卦之方位。非前之地位。次序非前之交代。其各类以殊。道路以别。观文王之制。即可见后天与先天之不同也。夫先天八卦以乾坤居上下。而后天则易以离坎。先天以日月列东西。而后天则易以震兑。而乾坤反在其则。与巽艮同处于隅者、何也。
盖即后天之气数然耳。后天者本生生不息之例。为变化不居之规。不息则位无定方。行无定所。不居则气有消长。数有盈虚。与先天者自异其趣矣。
以先天之气。变为后天事物。则体用自殊。如后天之二气。以水火为主。水火代乾坤大用。为五行之首。为陰陽主器。司万物之生。故坎离二卦为上下正位。示后天生化之本源。
如先天之乾坤也。且先天之气纯。一交而分后天。则相错以行。相和以化。不可划为二也。
如水火为陰陽合体。水以陽合于陰。火以陰藏于陽。其成固非纯。
而水以体陽用陰。故坎属陽而在下。火以体陰用陽。故离属陰而居上。
其行固交错以推演之也。故连归之后。文王又重演之。得文王之易。
而伏羲之卦象更明。以用能昭体。人能合天。其义一贯。其道互证。而其象数变化。尤能全始终。
一本末。足以探天下之繁赜。极事物之常变者也。故以先天名伏羲之易。后天名文王之易。示虽有异。不过先后之分。
其如一人亦有先后天。事物皆然。则先后天之易。犹一易也。何可异视之耶。
文王卦位次之变自伏羲卦者。由于先天之气数。因动静往来而生变化。如河图之象。因五行之交代而生变化也。故河图易而洛书成。先天卦易而后天卦见。其例然也。
先天之象。陰陽始判。天地始位。气动而升。形定而降。
乾坤定位于上下。日月交行于东西。陽由地升而为震。陰自上降而成风。泽则近天。以示陽之近极。艮则近地。以明陰之将盈。其位定而次明也。
定则不变。明则不化。不变则穷。不化则灭。而天地将息。事物何生。此先天之气数。必由穷而变。明而通。生而继灭。化而继尽。以太极之运。本不息也。
天地之气。原贵生也。故不息以行其位。而性使然也。水性流下。故就地。火性炎上。故亲天。故天火为同人。水地为比。
且其致用。则水以体陽宜上升。火以体陰宜下济。如天道尊而下。地道卑而上。
故水火为既济。火水为未济。皆以其所得于二气者交错。所行于天地者同化。
而足以为万物生化之本。代乾坤上下之用也。此后天八卦方位。皆定于坎离。不复同于先天矣。
夫坎离既主后天之位,为全易之宗,则犹先天之乾坤。为诸卦之主。已无疑矣。
而先天日月之象。东西之行。今既以坎离象水火。而代天地。则必易以震兑。而指日月之升降。明陰陽之道路。
在先天以天言。则为东西。在后天以人言。则为左右。先天之日月升降。即后天之昼夜往来。
故震在东方。示日所生为陽所始。兑居西方。示月所出为陰所行。在一日为旦夕之分。在一年为春秋之别。
而以五行言之。则震为东方之木。兑属西方之金。木生火而相亲。则陽升之道。金生水而相近。则陰降之途。
既以水火主生化之中枢。自当以金木司生化之相位。此震兑在后天居左右之地。
代日月之明。本陰陽升降之机。为天地生杀之宰。而与先天之象。以变而殊。化而易者。正由后天五行之气。万物之生化。
自然而然。自至而成。其方位次序遂依此而见矣。
河图之易为洛书。由五行化为九宫。此自然变化所至者也。先天卦之变后天亦如是。以先天之卦。分陰分陽。统于乾坤。
而后天之卦。则陰陽交错。或老或少。升降往来。或多或少。而统于四正。即坎离震兑也。
四卦应四象。而推演之。以加于四隅。象气之多寡。数之进退。而仍附于四正。
以其数不止四。卦则演为八。犹陰陽之复分陰陽也。故八卦出于四象。
而四隅之卦。本于四正也。四隅之卦。乾坤巽艮。在先天为正位。与老陰少陽。所象重要。
而在后天。则系坎离震兑之所分化。以明气之往来。数之大小而已。故反置于隅位。不似先天之重要矣。
盖天地生化有主宰。气数有权衡。当位者贵。逢时者宜。坎离震兑。位当时逢。其纲领全易。如一岁之四时。天下之四方。为拄持全体者也。
而乾坤巽艮。则其节目。附庸于四正者。故处于隅位。而当于闲时其取象自异于先天也。
先天以乾坤为主。故二者独尊。后天以四正为纲。故余者贱。道有轻重。物有先后。
不独后天之乾坤。非先天比。且所象者亦异于先天。犹洛书之数虽同河图。而其名类已非河图之旧。
故乾坤在先天为全易主体。在后天则仅一枝节之用。与巽艮同观。人或疑其退处一隅为不伦。或意其甘退让为自卑。皆误也。
皆不明后天卦象所取义全异者也。夫后天之乾坤。为本五行之物。推演而得之象。与各卦象同。非复统二气之乾坤矣。
后天二气之主。以水火当之。水火之外。则皆升降往来之象。乾在西北,坤处西南。其象不过陰陽升降之迹,水火往来之道耳。
后天之用。以事物为主。不限于气。而气行有形。气至有质。所象有物。非空言天地也。故后天乾坤。自水火之升降。陰陽之往来。而见其所象之物。不可与先天乾坤等量齐观。
若不明此义。而仍视如先天。则将坎离混观。而乱其序。抑将天地颠倒。而失其真。则何以明文王卦位哉。故乾坤巽艮之在后天。正同先天之震巽艮兑。其位序既易。其象数随殊。
此即先后之分。体用之别。学者不可执于名。而忘其实。滞于象。而遗其位。混先后天而一之。使体用不彰。变化不明。而无以探易之蕴也。
文王卦位。以后天二五之气。分布天地间而不息。为陽者求于陰而成生育。为陰者近于陽见变化。
故系以分。类以别。正如洛书之数。陰陽次序。分为两系。奇偶之数。交错以行。不似河图之一气相环。终始相属也,盖动愈久。则变出愈多。生日众。则类分日繁。有必至之势也。
文王之卦。既以坎离震兑。分列四柱。则乾坤巽艮。自随之而各属其类。因后天事物。以形为主。形气所成。以方为定。二五所生。随其类而位于一方。水从北。火归南。木在东。金居西。土行中央。而运四季。各有其序也。
水与金接。火与木连。风木相依。水天一气。山土成地。而载万物。相生则承其气。相制则抗其位。各有其次也。
故先天乾为天。包举宇宙。后天则属金。建位西北。先天坤为地。载育群伦。后天则属土。序次西南。
南为离火。与土相生。北为坎水。与乾相得。
而西方之兑属金。亦生自土而类于乾。艮为山。为气之终。与土同类。而水泉潜焉。
震为木之生地。木虽生于水。必得土之培。故自山出。巽亦木也。风之所见。风亦气也。火之所燃。其性相宜。其位相接。故成环也。
水为火仇。金为木敌。土受木制。金被火刑。水逢土掩。气为风摇。相异其性。相抗其位。相制其能。相隔其次。故成错也。环则气顺生成。错则气变化见。分则为四为八。推之无尽。合则为五为二。返之太极。此固后天自然之象。亦文王卦位次之所定也。
且文王卦。为推伏羲卦之用。而尽其变也。即本先天气数。推至后天事物。以求其递嬗之迹也。
故伏羲卦位次。为易之体。文王卦位次为易之用。因用得体。因体得用。原无二致。则伏羲卦之位次。即文王卦之前身。而文王卦之位次。即伏羲卦之变象。
二者一而二也。由其异以求其同。知其同以辨其异。此习易者之所先务。而不可不通之为一。以明其旨之所在。与象之所示也。
如文王八卦之序自震始。与伏羲似同。而一则出于坤。为陽始生。一则变于艮。为陽已动。是不同也。盖先天之气。一六为水。三八为木。其序同也。
后天之物。因土制水。因水生木。其用殊也。故甲乙为木。必得壬癸之生源。而甲已化土。方成生化之大用。
若徒水不生木也。有土以培之。有山以蓄之。则水用见。而木道成,此后天之序。有异于先天。
而震坤之位。有殊于前象者也。先天生化本乎气,故五行顺序。后天生化存乎形。故五行错行。
一年之序之自春始。一日之气自寅见。一地之气自东起。故后天以震司动令也。动者自静出。则震必自艮出。艮者止也。由动而止于静。此艮为气之终。
由静而渐于动。则艮又气之始。故艮者始终之地。先天以艮入地。后天以艮出水。故艮之先后天。皆为终始之枢。而在后天尤至显也。
东北之方。正生机所息。如春之先。冬之尽也。山土之中。正生物之所始。如木之根。草之荄也。故艮者万物之所资以生育者也。其同者则为坤。故与抗位。然后天之序分相次也。以升降言。则坤艮相对。
以出入言。则巽艮相当。巽为风木。草也。气也。草木之出于地。已异于艮之根荄。
风气之流于空。却近于乾之金气。故与乾对。
而同艮比。乾为气。若天空之气。与水一类。化而为水。凝而为金。位在坎兑间。则西与北之相生也。次于西北方。则净土之天所在也。
佛称净土在西方。而佛身金刚不坏。佛相非空非色。其义与乾象同。佛言四大。地水火风。独少金。而以西方净土为佛地。
亦与五行之言一也。故乾为天。而性属金。而以西北。与巽对。
以用言。则与坤对。坤司载物。乾司覆物。坤为生。乾为化。乾知大始。坤代有终。
皆功用之相当也。故位相比。此亦先后天之同异也。
在五行生制中。万物生化以成。固气之所推荡也。八卦之分五行以象物。因二气生降消长。以象生化之迹。而以后天之卦为最明显。
盖先天之卦。为示气之本体。与其行至之序。非如后天均可按之事物也。
后天卦象。全体生化。有行至之序。有变迁之迹。有相生制之象。有相循环之式。故分观之。则一节一方之物。合观之则全部全体之事。均贯通者也。
如先天之卦。天地水火对列。山泽风雷抗居。其气布于两间。其数分于万物。而不相联接也。故分为二。以属于乾坤。
后天则不然。以水火为主。金木为辅。四隅相错。皆相接也。因后天之象。由合而分。本无穷尽。虽本先天一气。可统于陰陽。而应五行生化。可变为万用。故水火司乾坤之用。金木助陰陽之功。功用以全。物事以备。
在先天以元气为贵。故乾包坤。而后天以生化为先。故陰先陽。
此离上坎下。与乾上坤下各不同也。生化之用。以陽求陰。得陰始生。陽不独生也。
故曰陰陽。而上离下坎。离陰以代乾。坎陽以代坤。陰陽互济。生化乃见。此实天下至理。万物大本。而后天卦象位次之要义也。
若仍如先天之象。则生化不成。气数不续。道之穷也。穷则必变。变则后天之象见。此文王之卦。必继伏羲而明。而离坎之位必代乾坤而立者也。
物变必因陰陽之交。事变必因气数之易。天地尚不得不变。况下者乎。
后天者变象也。变于先天。而成现在之象。故人道存焉。
人道以为主。则乾坤退用。此离坎属人。为后天位次之枢。而主八卦之用也。学者当思之。
文王六十四卦讲义----宣圣讲义「孔子」
六十四卦。自八卦出。无论伏羲文王一也。其次序自伏羲八卦方位定。无论先后天一也。
唯六十四卦。有本宫次序。有本卦次序。有相错次序。有相和次序。各以其变化而定。
本宫者分乾坎艮震巽离坤兑八宫。各八变。成六十四卦。此序卦之自生也。
本卦者亦依八卦之生化。而以乾兑震离巽坎艮坤之序。分属一卦。以成八属。
此明卦气之消长为循环也。相错者以卦之交错。分乾坤坎离震艮巽兑。相交错而成行。以循环而为序。即周易上下经之序也。
相和者亦卦之交错。合其体用。明其常变。和先后天之例。一伏羲文王之序。并及连山归藏之成规。
与本宫本卦参照而为序者。即杂卦传之序也。盖卦变本多。变必有例。易以明变。则一变有一序也。以此四者举其凡。若尽其变。尚不止耳。
六十四卦既由八卦出。八卦之序。已有不同。
则六十四卦之序。自分多类。不过后天易象重在交错。二五流行。无不交互。天下万类无非错行。合则以生。分则以化。推之不尽。用之不穷。则当以文王所序之例为主。
以能象现在之事物。而可推诸往来之气数也。其他各例。以备参考。俾知序变则用殊。易道不穷。则变例无尽。
有后圣者出。推而广之亦足与文王易同。则变例之存。将有待于推阐。不独溯源探本已也。
文王所定六十四卦次序。大别之为上下篇。而上篇统于乾坤坎离。下篇统于震艮巽兑。此大略也。
其实皆相错交互。明气之周流。二气消息往复无已。自为环行。系后天自然之象。
由先天既变。气随形化。数随事见。天道存于人物。化育寓于时位。皆莫为而为。莫致而至。以继往启来。垂今鉴古。无不符合。故为易之主体。而见卦之大用也。
上篇三十。首乾坤而终坎离。明先后天之卦象异主。坎离即以代乾坤。为宇宙之枢机。运陰陽之中极。而天地间万物从此生化也。
下篇首咸怛终既未济。即本上篇乾坤坎离交错。而成人类之万事万象。
以震艮巽兑纵横其间。明事物之回环曲折。无穷无尽。人主其中。以代天地。并化育。为世界开化。为物类建极。以成天地人三才之德。
而全易卦六爻之用。此下篇三十四卦始终。与上篇大同。皆以乾坤起。坎离终。而更交错之也。
盖后天之象异先天者。以多变也。变因于交错。而天地既判。人物已繁。往来其中者。形与气也。司形者数。司气者神。神主于隐。数行于显。于是一者分为二矣。
先天一气。同属乾坤。虽二仍一。以气同也。后天之变。乾坤分居。坎离代用。形气并具。二者乃分。
故后天统于水火。分于木金。而同寓于土。非复先天二气之一源。生化尽于乾坤。周回归于陰陽。其象简。其数单。而明显易见。纯一易名也。
故后天之卦。必以交错为用。愈交愈生。愈错愈化。生化日众。交错益多。此六十四卦。虽大类统于水火。属于四正。而其往复之迹。消息之机。无不纵横如织。回环若轮也。此文王六十四卦定序之义也。
文王六十四卦次序。虽因交错。而因异本宫本卦之序。而其取法者。则仍乾坤对列之八卦位次也。
盖乾坤对列之位次。虽属先天卦象。究为卦象本体。不得弃之而别取法也。若上离下坎之象。虽名后天位次。其为用只与本宫本卦之序相证。而非文王六十四卦序所本也。
此其异者。以先天之至后天。因其变。变有其例。因于体用。体此而用则彼。体先而用则后。文王八卦位次。仿自伏羲八卦。而与本宫本卦之序相应。一先一后。一体一用也。
二者同出异用。一常一变。常者不变。故其用能变。变而不失其常。若体已变。则何以用变。以变为变。将不复知有常矣。
则易道乱。乱则何以神其用哉。故变者本于不变。而后天必本于先天也。
世之习易者。以文王六十四卦。不合其八卦位次。而其八卦位次。恰与本宫之序同。
有疑为不如是者。不知六十四卦者。全易之象。八卦亦在其中。文王六十四卦之序。即后天之象。与伏羲本宫卦序。正为体应。非可疑也。
苟就六十四卦之象前后观之。其气消息。其数盈虚。其行往复。其道回环。无不与伏羲八卦位次同。盖可见其取法所自矣。
且六十四卦之序。不有数例在乎。试各按之。皆足以参证其用。以本宫言之。三变而后。则属对宫。七变为游魂。八变为归魂。仍本先天八卦方位者也。
盖变多必因交错。气交数错。变乃无尽。后天以变为主。固必取交错之例。
交错以对位为主。以旁行为辅。对位为交。旁行为错。如乾之坤。对位也。之离坎则旁行也。
文王六十四卦序。其例正如此。故以乾坤为首。以既未济为终。明后天之交错。而象事物之生化也。
夫本宫之序。终于归妹。与此之终于未济。其义亦可互参。
传曰归妹女之终也。未济男之穷也。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男女即乾坤也。乾坤即天地也。天地即陰陽也。
陰尽于归妹。明体静也。陽尽于未济。明用动也。
先天主静。内陽外陰。后天主动。内陰外陽。
故文王之序。以乾始。以未济终。示陽气之循环。为后天生化之本。
而陽气之终尽。为人物穷竭之时。此其取义。亦象天地自然之气者也。况易者尽而无尽。穷而复通。以其循环也。
天地为一大循环。终则有始。非不续也。故未济穷而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