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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回 午饭,搬家,科举

齐衡此人生就天之骄子,家世显贵俊美出众,待人宽厚随和,一副温和性子,不需老爹打骂便自觉自愿的热爱学习,有宝哥哥的好处却又比宝哥哥多了几分上进稳重,在寿安堂吃了三顿午饭后,笑语晏晏,谈吐清雅,连守寡二十八年的房妈妈都开始表情软化许多。

大约二十多年前齐国公府鸿运当头,公爷的二位公子均娶了的红极一时的显贵之女,长子娶了兵马大元帅兼国舅爷的长女,次子娶了襄阳侯的独女,使原本位居贵胄公府之末的齐国公一夕红得发紫,不过这种好运是有代价的,两位儿媳来头大架子大脾气自然也大,把婆婆哄的晕头转向,把丈夫都管的滴水不漏。

大儿媳妇拿出父亲铁腕治军的本事,把丈夫房里的莺莺燕燕一扫而空,拔花除草,弄的夫妻俩膝下只有一子,而且还是药罐子,现在虽然娘家势力大不如前,可齐大老爷也宝刀已老,奋斗不出第二个儿子来了。几年后二儿媳妇进门了,有样学样的把齐衡他爹也吃的死脱,自从生下齐衡后平宁郡主不能再生了,居然也不许齐大人开辟第二战场,只能守着郡主和一个年长无子的妾室苦哈哈的过日子。

除了一个长年躺在屋里养病的堂兄,齐衡连一个兄弟姊妹都没有,平常和表兄弟的还能一起玩玩,可是平宁郡主对于一切可能成为她儿媳妇的女孩子严防死守,所以日常连表姐妹也不怎么来往;进了盛府读书之后,在平宁郡主日夜灌输男女大防理念之下,齐衡对两个如花似玉的墨兰如兰坚定的保持距离,只有明兰郡主倒没怎么说道。

所以对于齐衡而言,明兰是他迄今为止唯一遇到的小妹妹,而且漂亮乖巧的像只小胖松鼠,齐衡一见就很喜欢,偏小明兰板着小包子脸老喜欢扮严肃,几顿饭吃下来,齐衡愈加忍不住逗她闹她。其实齐衡为人很是不错,那日吃了明兰的鱼汤和鱼脯,第二天便给明兰带了一匣子从自家箱底翻出来的食谱,有煲汤的,药膳的,面食的;见明兰在那里做针线女红,第三天便带来了几本京城时新的花样子,另满满一囊十几色的珠儿线。

明兰拒绝不了诱惑,而她拿人手短之后往往就会变的很殷勤可爱,给齐衡端凳子添茶水,见他下学便嘘寒问暖‘元若哥哥读书辛苦了元若哥哥赶紧歇一歇’,小胖松鼠般忙碌的跑前跑后,和齐衡说话也很乖巧诙谐起来。

“六妹妹,你这是恃强凌弱。”齐衡看见明兰拿水草逗金鱼玩儿,故意玩笑道。

明兰无辜道:“才不是;和它交手前,我不知道它比我弱来着。”

“那你又怎么不玩儿了?”齐衡见她丢掉水草,又问。

明兰很诚恳道:“我听元若哥哥的话,不恃强凌弱了。”——她觉得自己真的很狗腿。

齐衡很开心,又揉了揉她的脑袋,笑的回肠荡气,秀美的眉目舒展,光彩耀目,仿若顾恺之的魏晋风雅画般美好,寿安堂的小丫鬟们迷倒一片。

待到第四天,他终于不来吃午饭了,明兰再次拿出水草,淡定的走向金鱼缸边。

“…姑娘。”小桃从外头进来,手上捧着了一个精致的草篓子,满脸糊涂,“齐少爷叫人送来这个给姑娘,说用这草逗鱼才好玩。”

明兰顿在那里,十分无力,好吧,也许她想太多了……

自从墨兰住进葳蕤轩之后,王氏一个头两个大,纵然姑娘们明面上月历银子都是一样,但私底下王氏自然多给自己女儿些,就算都是每季做三身新衣裳,自己的女儿当然要多两件,连老太太也不说什么王氏自然乐的糊涂,谁知墨兰看着柔弱眼睛却尖,便是如兰多了一支新钗也要哭上半天,哭的眼睛红肿神色惨然,然后走出走进间让上上下下都瞧见,王氏直恨的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巴掌上去。

刘昆家的劝道:“太太不用放在心上,她便是去找老爷哭诉又如何?三个姑娘各有靠山,这是老爷也知道的,咱么姑娘有太太,四姑娘有林姨娘,六姑娘有老太太,各念各的经罢了;有本事,就把林姨娘的产业收回来,把六姑娘从寿安堂迁到葳蕤轩来,让太太真统教养这些姑娘,那时倘若太太有个厚薄的老爷方好说嘴。”

王氏懊恼道:“这底下话我如何不知,老爷那里我也是不怕说的,可那死丫头整日一副哭丧脸进出,外头不知把我传成怎样呢。”

刘昆家的笑道:“小孩子没什么心机,以为这样便可以辖制太太了;太太不妨先去找老爷,说太太一没打二没骂好吃好喝供着可四姑娘还是整日的哭,太太怕照拂不好,索性还是让四姑娘回去吧;太太一指头都没动过四姑娘,看她能说出什么来?她要是真敢说太太厚此薄彼,太太便也有了说头。”

王氏迟疑道:“…若是她什么都不说只在那儿哭呢?”

刘昆家的摇头道:“太太自可说,您尽心照料没落个好不说,她整日哭哭啼啼半死不活的,弄的活似欺负女儿的后妈一般,这恶名您可担不起,问老爷怎么办?”

王氏觉得虽生硬了些,确是于礼数无碍,便照了刘昆家的做了,盛紘听了,果然心下不悦,便去找了墨兰说话,进门就叫墨兰跪下训话,外头的丫鬟只听见墨兰不住的哭,还有盛紘怒骂‘…学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下作把戏’‘…好好学学大家闺秀的做派’‘…收回…产业’什么的云云,然后拂袖而去。

墨兰长这么大第一次被父亲骂,足足哭了一夜,第二天便老老实实去给王氏请安,端茶送水做足了女儿模样,王氏说什么她便听什么,哪怕是训斥她也乖乖低头听了,见她这副委屈的样儿王氏也不好拿架子拿过了,便也做戏般的当起了嫡母。

古代是个男权社会,男女分工明确,男人工作赚钱女人管家理事,生下了孩子大家一人管一半,盛紘管儿子读书做官挣米,王氏负责管教儿女品行分发月银打理家务还有规制下人,还得给女儿们定期做衣裳首饰,如和登州官宦家的女眷来往,便把三个兰领出来见客,不过盛老太太很奇怪,三次里头倒有两次不让明兰去。

几天嫡母当下来,王氏忽恍然大悟,长叹一声:“老爷果然好算计,真真一片慈父之心!”

刘昆家的正坐在炕几上跟王氏对账,听了忙问为何,王氏苦笑道:“老爷一直存着心思想把那两个丫头记到我名下,明兰倒也罢了,老太太把她揽了过去,将来大了要说人家估计也不用我怎么操心,端看这回齐家公子来的情形,便知这丫头还是个老实的,没学那不要脸的上赶着巴结,知道自己的身份,不会与嫡姐争。把她记到我名下也无妨,大不了回头我也给她添些嫁妆便是,可是四丫头……哼!老爷知道我与林姨娘的嫌隙有年头了,儿女各不相干,也不好硬逼着我接纳四丫头,便想出了这个生米煮熟饭的主意,先把人弄过来,让我教着养着领着见客,回头等墨兰大了说亲事时,那时要我记她在名下,我也不好推脱了。”

刘昆家的听了,心里暗道太太长进了,笑着说:“太太说的有理,我想也是这么个理;可是太太不必忧心,这庶女记入嫡母名下是一般大户人家都有的,这种事儿记在族谱里,不过是前头骗骗祖宗后头骗骗后人,当世的谁不知道谁的底细呀!难不成外头来说亲的真会以为墨兰是太太生的不成,也就是看着体面些能攀个好亲罢了,不过纵使再体面还能体面过太太的正经闺女不成?!”

王氏叹气道:“你的话我何尝不知道,只是心里不痛快罢了。”想起林姨娘往日得宠时的样子,王氏一阵一阵的气堵的慌,总思忖着想个什么法儿让那贱人的女儿嫁的凄惨无比才好,可是又不能乱来,一个不小心连累了自己女儿可得不偿失了。

刘昆家的看王氏脸色,知道她又钻牛角尖了,便劝道:“太太且把心放开些,将来姑娘出嫁了也指着娘家体面,将来只要柏哥儿大出息了,她还不得看太太的脸色;照我说呀,太太莫和丫头姨娘置气了,盯紧了柏哥儿读书才是要紧,瞧着秋闱就要开了,只盼着咱们大少爷能一举中的才是好呢,太太下半辈子的体面就都有了!”

王氏想起长子,顿时精神大振,拍着绣墩道:“没错,那贱人整日夸枫哥儿好学问,考了两回才过了府试,老爷就宠的跟个什么似的,可笑今次院试落了榜,看她往后还说嘴!你提醒的好,幸亏母亲把你送了来!”

这样读了一年书,渐渐临近乡试,庄先生紧锣密鼓的讲经说文,索性把还在背《论语》的长栋放成了半日课,只留三个大男孩密集深造,长枫虽还不是生员,但也算半个考生,被一起拉拔进了考前补习班,王氏每日里鱼汤鸡汤猪脑汤的进补,盛紘心里抓挠似的想去问两句,却故作淡定的拿了本《道德经》装样。

明兰是个很没政治觉悟性的小书记员,跟祖母两个窝在临窗的炕床上吃刚蒸出笼的红豆山药稻米耙耙,这是明兰新想出来的南方小吃,祖孙俩吃的齿颊留香,明兰含糊的说:“…唔,真好吃…还有一笼给祖母晚上当宵夜,吃了暖胃。”

盛老太太拿湿布巾子擦擦手,道:“送一些给柏哥儿吃罢,怪不容易的,这也是在给盛家光耀门楣,回头你们也能得益。”想了想又说:“你也上回给栋哥儿做的那个书包袋子我觉得很好,这回你哥哥去赶考,你先把别的活计放一放,也给他做些好用的罢,你哥哥也会念你的情。”

明兰点头,当初她见小长栋身边的小厮不得力,上学去许多东西还得自己拿,索性给他做了个三层袋的双肩书包,锦绣纹路的肩带,白云蓝天绿草的花样,用盛老太太不用的散线檀香佛珠在袋口出系着松紧带,既轻便又好看,小长栋喜欢的什么似的。

自己手艺受到肯定后,明兰十分鼓舞,便在上回长柏送来一对金鱼之后,她做了个石青色松竹梅的扇套送过去,长柏一高兴又回送了桐城特产的编花竹篓笔筒过来。

明兰觉得自己当初决定学习方向的无比英明;女孩子的学习方向还可以选择,男孩子的努力目标只有一个——科举。

考科举的好处多多,考的好可以当官,考的一般可以当吏,考的不好的也可以在村子当个私塾先生,重要的是一旦有了功名就可以免税了,即便是个秀才见了县太爷也不用下跪;科举不仅对平民男子具有改变命运的重大意义,对于像盛长柏这样的官宦子弟也很重要。古代的官职不是世袭的,盛老爹是官,但他的儿子们却也得靠自己本事考科举才能获得官职,否则盛家的兴旺便只这一二代了。

这些都是盛老太太说的,说的时候口气中自然透出一股郑重之意,明兰悄悄偷瞄她几眼,从很久之前明兰就发觉自己这位祖母很奇特,虽然出身侯府权贵,但却对那类靠萌袭的公孙公子很是不屑,反对那些靠自己本事考科举的学子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估计当年她就是这么看上诗文倜傥的探花郎盛紘他爹的了。

明兰一边推理前情,一边不自觉的伸手想再去拿一个粑粑,却摸了一个空,发现盛老太太已经叫房妈妈把点心收进暖盒里送走了,盛老太太回头瞧见明兰伸在半空中的白胖小手,眉头一皱,苦口婆心的劝道:“小明丫,听祖母的话,你可一天天大了,不好像小时候那么吃法了,回头胖过了头,穿衣裳都不好看了。”

明兰讪讪的把小胖爪子收回来,她这不是掩饰美貌伪装低调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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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整部红楼里,除了黛玉妹妹之外,我只喜欢三个半女子,平儿,鸳鸯,小红,外加紫鹃算半个,以上排名按个人喜好排的。

都说红楼是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可是那些小姐就算再怎么悲催,至少也过过一段被人服侍的好日子,只有那些丫头,风光未必有她们,抄家卖人却跑不了。

我倒着说,我对紫鹃评价很高,但本质上她在潇湘馆过的日子还是舒服的,作为主子的黛玉当她亲姊妹一般,作为大丫鬟的她在潇湘馆拥有很大的权威和信服力,曹雪芹对她的评价是个‘慧’,她对黛玉的关心纯属发自内心,对黛玉的劝解完全是正面的阳光的,宛如大姐姐一般的贴心,尤其是后来黛玉死亡时,她表现出对黛玉至死不渝的忠诚(几个结局都是这样的),这在整个大观园里的小姐与丫鬟中,这种真情何其难能可贵。

大家又问了,那为什么她还排名最末呢?因为本质上,她的忠诚和真心都是值得的,以黛玉对她的真心,她的回报都是正面的,而且说的实际一些,她的命运是寄托在黛玉的命运上的,黛玉嫁的好她就好,反之她也倒霉,所以她的美好基本上还是顺其自然的。

接着说,小红,很多人可能不喜欢她,可是我也不是那么喜欢,但却非常欣赏。

在那种大家族里,家生子的女孩子命运基本上两条,做姨娘和配人,如果她没有路春英的觉悟,她自然想着在嫁人方面给自己找条好出路,这在古代是很自然。

一开始她把目标定在宝玉身上,可惜不过偷巧端了杯茶给宝玉,就挨了劈头盖脸一顿臭骂,她哭完了之后,立刻清醒的意识到竞争的惨烈前景,宝玉离她太远了,就算打破了头也未必能争到;她脸上的泪痕刚擦干,听到一个老嬷嬷说起贾芸‘五嫂子的儿子’,想起当日见面的情景,立刻心上一动,随即有了丢手绢还手绢的一出。

从亲近宝玉到转而情系贾芸,整个过程小红用了不到半天的时间,对人生目标婚姻对象的调整,她清醒的又快又干脆,当时我读到这里时,竟然说不出的痛快!

——丫的,你以为你贾宝玉是什么宝贝呀,不过是众人捧着而已,论人品才干,我觉得整部红楼里贾芸是数得上的,他有上进心,精明强干,孝顺母亲,连素有侠名的倪二都当他自己兄弟,最重要的是,小红眼光不错,贾芸后来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对小红资助和一片情意都付出了回报。

按照脂砚斋的批语和曹雪芹的故事脉络,后来小红成功的嫁给了贾芸,从一介丫鬟转型成为一个正经太太,在贾府蒙难后,在狱神庙救助过王熙凤和宝玉。

可以说,在整个红楼里,小红是唯一清醒并积极寻找出路的女子(有些女孩清醒但却消极),她的努力让我感到一股向上蓬勃的力量,重要的是她的往上爬是良性的,并没有伤害算计任何人,她把自己的希望摆在面孔上,获得了凤姐的赏识,随即离开怡红院,躲过了后来王夫人对怡红院的大清洗,又在凤姐手下学到许多管理才能,而且她对于严苛的凤姐,始终带有感激之心。

说句实话,晴雯曾讽刺小红‘捡着高枝飞去了’,可是她又何尝对宝玉不是明里暗里看的死紧的,比起她故作清高,其实心里喜欢宝玉喜欢的要死,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更欣赏小红的务实态度。

在那个年代,不伤害他人而能活下去,活得好,才是重要。

鸳鸯,不用说了,她的勇敢反抗暴强,是红楼梦里光彩亮丽的一幕,她何尝不知道老太太活不久,一旦她死了后,鸳鸯的命运将会如何?鸳鸯不是糊涂冲动的人,可是在那一刻,她用自己的后半生和一切,押在自己的尊严上,包括我在内的许多人扪心自问,可否做得到?

平儿,我最喜欢的就是她。

她是王熙凤的陪房丫鬟,不是贾府的家生子,所以天然的没有下层依靠,小红还有做管事的老子娘可以帮着爱护着,她却是真正孑然一身,‘以贾琏之俗,凤姐之威,她竟能周旋其中’,何其不易?可怜她小小年纪,如花美貌,连个姨娘都不算,只是个通房丫头,每次听见别人喊她‘平儿姑娘’,我都觉得难过,那次贾琏夫妇打架,夫妻不好对打,便一起打平儿出气,可怜平儿被打完了,还得没事人一样继续伺候贾琏夫妇。

可在一切悲伤的命运之下,我看见的是一颗高贵善良的灵魂,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不幸而自怨自艾,也没有阴谋诡计算计别人,反而她尽可能的与人为善,常常对凤姐瞒下一些下人的过错,饶过偷镯子的坠儿,平定厨房风波,尤二姐被欺压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时,也是她冒着被凤姐责罚的危险偷偷救济。

对于花心的贾琏,她尽到了体贴帮助的本职,对于严苛威风的凤姐,她更是忠心耿耿,劝着安慰着真心的关心她,凤姐小产了,也是她最贴心。

若说紫鹃是顺境中的真心,小红是本能的真心,鸳鸯是反抗的真心,那么平儿就是在荆棘坎坷中的真心。

我看过许多小白文,里面有很多出身可怜的女子,最后勾引男主阴谋算计,最后总是一句‘自己多么无奈可怜,生存所迫’等等,我想问一句:比之平儿如何?

个人见解,不同意的勿拍,莫要深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