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玉峰果然不愧是公门里办案的第一高手,不但观察力和判断力都超人一等,而且好像还有一种野兽般的神秘预感。
这一次又不例外。
他对那一幢巨宅本来一无所知,却总认为那里最近一定换过主人。
邢总的调查很快就送来,凌玉峰又没有错,又对了,
巨宅本来的主人姓汪,是位名士,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只可惜不事生产,所以新近才把这幢祖传的巨宅卖掉,带着家人远走,不知所终。
所以要从他那里追查新主人的来历,是不可能的。巨宅的买主名义上立卷的是一个叫令狐不行的人,据说是一位虬髯深目的大汉,看来无疑有胡人的血统,听说力气很大,好像是天生的神力,曾经力挽过奔马。
但他却不是真正的主人。
立契购屋、装饰粉刷、修整庭园、招请奴仆的都是他,可是真正到了新居入厝的那一天,却有一位青衫少妇乘轿而来。
谁也没有看清楚她是个什么样的人?长得什么样子?可是每个人都看得出令狐不行对她十分尊敬。
她身边有个圆脸园眼丫头,是她的贴身女伴,无疑也就是出来买冰糖甜藕的那一个。
她的名字叫圆圆。
女主人呢?姓什么?叫什么?从哪里来的?哪里来的巨款买这一幢巨宅?定居在这里之后,准备以何为生?
不知道。
现在大家只知道她喜欢吃甜食,喜欢吃糖藕,而且不喜欢家里做的,街头叫卖的小贩们,所卖的零食,总有它独特的风味。
这种风味是大家闺秀很难尝到的,这位神秘的女主人是不是出身在小户人家?
有关那个年轻人的消息,是第二天上午才得到的,那时凌玉峰正在享受他一天中最丰盛的一餐,其中包括了山鸡、鸽子、活鱼、蹄筋、小牛腰肉、新鲜的蔬菜和水果。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想法子好好吃这么样一顿,他每天都好像需要极大量的食物,来补充他损耗的体力。
他吃东两的时候很仔细也很认真,这些终年生活在冒险与行动中的江湖人,好像都有一种共同的特性。
──狼一样的特性。
他们吃每顿饭的时候,都好像在吃这一生中的最后一顿。
那个用左手的年轻人,在迎宾客栈登记时,用的名字叫程小青,昨天晚上,他就住在迎宾客栈里。
邢总的报告简单而扼要:“客栈的王掌柜说,他在迎宾已经住了二十天,也就是说,他是在上个月十七日那天住进去的。”
“你们第一次发现紫烟,是在哪一天?”凌玉峰问。
“上个月十九。”
凌玉峰冷笑。
“居然敢用真实姓名,居然敢一直住在同一家客栈,程小青,你的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一点。”
“公子已经有把握确定他就是凶手?”邢总忍不住问凌玉峰。
“有。”
“这一次是谁雇他来杀人?”
“没有人。”凌玉峰说:“这一次是他自己要来的。”
“据说像他们这种高价的职业杀手,是绝不免费杀人的。”
“每个人都有破例的时候。”
“这一次他杀人免费,是为了谁?”
“为了他自己。”
“公子的意思是说,这一次是他自己要杀钱月轩他们五个人。”
“是的。”
“他有理由要杀他们?”
“有。”
“什么理由?”
“一个很好的理由。”凌玉峰淡淡的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这个理由都是个很好的理由,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出更好的理由来了。”
钱月轩他们的死,居然不是为了钱财,那么剩下来的理由只有一个。
“这个理由是不是女人?”
“是的。”凌玉峰微笑:“这个理由就是一个叫红红的人。”
红红穿一身白,静静的坐在一片白里。
白,雪白,除了白之外,绝没有其他的颜色,连白银香炉中冒出来的烟,都是雪白的。
窗外却是彩色缤纷的世界,青的山、蓝的天、红的花、绿的树、黑色的笑颜。
她静静的坐在窗口,已经坐了一个上午,才回头吩咐一直静候在她身边的女孩。
“去告诉幺叔,请他在明天晚上安排一局,再替我准备一坛莲花白。”
她虽然尽力在控制自己,说话的声音还是因为激动而颤抖。
那个圆脸的女孩却撅起了嘴:“又要莲花白,又要请客,又要喝酒,这样怎么得了?”
红红假装没有听见她的话,眼波又流向远方,遥远的记忆已褪色,看来就像是一片烟雾。
一片带着血丝的紫色烟雾。
凌玉峰已经吃完了,正在前庭不停的走动,他看起来总像是有用不完的精力,很少有停下来的时候。
现在他正向邢总发出虽然简单,但却一定要彻底执行的命令。
“我知道你在最近十年里训练出五个杀人的高手,是从三百六十个杀手中,选出来的吗?”
邢总眼中露出吃惊的表情,这是他的“极机密”,他不懂这秘密,怎么会泄漏出去,更不懂凌玉峰怎么会知道。
凌玉峰正在问他。
“这五个人此刻有几个人在城里?”
“都在。”
“你能不能在一个时辰之内,把他们全部都召集到迎宾客栈去?”
“可以。”
“好,那么我们一个时辰后在那里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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