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8节
例如第一次,她靠的近,所以最接近她的格子中,冒出了致命的毒气。她闻了几口就头昏眼花,失去了意识。什么时候死掉的也不去清楚。
第十次,格子铺发生了爆炸。
第七十三次,格子铺流出了腐蚀性的酸液,滴落在固定招牌的铁杆上。头顶沉重的招牌不堪重负最终落下来,活活将秦盼砸死了。
生活果然是充满了苟且。有时候秦盼自己都在心里暗暗佩服杀手的想象力和行动力。能用上万种方法杀掉自己,这到底是多强悍的人?
“不知不觉,我已经死过那么多次了啊。老了,记性都不好了。”秦盼苦笑着,自己离格子铺越来越近。
充满杀机的格子铺,是她第七十四次经过。上一次路过这里被杀掉,大约算成正常时间,足足也过去了六十多年。
好漫长的岁月。她没有老,仍旧那么年轻,但是灵魂不知不觉间,早已经被刺破,伤的千疮百孔。
近了,格子铺已经离她只剩下了一两米!
秦盼的灵魂在颤抖,她哪怕因为时间的流逝遗忘了太多,但是身体依然忠实的记得自己每一次死亡的痛苦。
她一咬牙,一闭眼,迈步向前。越过了自己和那致命的格子铺的最后一米距离,她的倩影,稳稳的落在了格子铺大门口。
孤独的招牌遮挡着头顶的烈日,将她隐藏在了阴影下方。
暗潮,开始涌动!死亡,在逐渐以某种方式,朝她靠近!
闭着眼睛的秦盼在静静等待夺取自己生命的意外发生,可是等了几秒种后,什么事情也没有出现,她,还活着。
“咦,咦咦咦。我还活着?”秦盼睁开眼睛,伸手在自己的脸上扯了扯:“好痛!”
她有些惊奇,虽然死亡的方式每次都略微有差别。但是死了那么多次了,秦盼依稀也知道了一些规律。按照她的路线,她今天本应该在格子铺这一关死定了的。
可是,她并没有死。
不,不对!她确实会死,但是凶手的机关出现了意外。
格子铺正面最中央的一个格子里突然响起了破空声,好几根反射着阳光的尖锐物体射了出来,眼看就要打在了女孩眉尖。秦盼的眼眸闪动,避无可避。就在这时,一张厚木板从招牌后方掉下,巧之又巧的挡在了女孩和锐物之间。锋利物体刺破木板,随着板子掉在了地上。
秦盼额头上流下了几滴冷汗。她定睛一看,木板上赫然有五根长钉。
凶手将改装后的订钉枪藏在了格子中,如果没有那张突然掉落的木板,她现在已经成了死人。
秦盼躲过了一劫。
可这,真的只是巧合?
女孩有些困惑起来。
人总有许多东西,明明很重要,却从来不在乎。老话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或许人的劣根性,就是如此。到手了的东西,无论再珍贵,也就不在意了。
又如一个现代生活里整天都用不上半次的表情、一个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一颦一笑,一言一行。甚至根本就没有人会察觉到的、不断流失的时间,也可能正有什么人在拼命取回。
秦盼在前几十年的一日循环中,还在拼命挣扎,想要夺回正常的人生,希望时间的流速变得正常,不会再像堰塞湖般堵住不动弹。
第两千一百三十九章 死亡九百米(1)
后几十年绝望了,淡然了。
一百年过后,彻底开始无奈的享受起了日复一日的6月15日,试图将这变成她的人生。可,这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一成不变对她而言,其实比死亡更可怕。所以当她上百年的重复人生第一次出现了转变,本应该杀死她的死地,被一张意外掉下的木板挡住后,那震惊感荡漾了她古井不波的内心。
她脑袋有些乱,甚至脚步都不知道该怎么迈了。
离韩国烧烤店,还有八百五十米!
秦盼的心脏在砰砰跳个不停,她小心翼翼的往前走。她甚至觉得,今天往脸上吹的风,都和数百年中不变的风向不同。
再往前五十米处,有一家精品服装店。不大,二十多平方米。在那儿,秦盼也死了几十次。这条巷子路不宽,十多米罢了。由于位置很偏僻,所以来往的行人不多。最近临近毕业季,再加上老校区就要拆迁了,走动的路人就更加的少。
精品店的生意很差,挂着一个纸牌子,上边写着‘跳楼大甩卖,仅剩三天,三天后绝对搬走。’
三天后店老板到底会不会真的搬走,秦盼不知道。毕竟她从来没有脱离过15日这一天,在她的时间表中,老板已经足足开店上百年了。
店中的危险一样不比格子铺里的少。
女孩越过五十米的距离,来到了精品店前。深吸一口气,往前连着走了好几步。就在她快要越过店门口时,头顶的霓虹灯整个掉了下来。秦盼吓了一大跳,想要往左侧跳开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硕大的霓虹灯带着巨大的重量坠落,一旦砸中了她,女孩绝对会变成肉饼。秦盼在死前一刻脑袋木木对的想着,曾经在第六十次路过精品店前时,这霓虹灯也掉下来过。
凶手的手段,开始乏味了,不新鲜了。难道是江郎才尽?
霓虹灯发出轰隆的巨响,最终没有砸中她。紧邻的隔壁店铺上方的招牌也掉了下来,狠狠的将霓虹灯挤了一下,将本应该砸向她的霓虹灯给挤开了。两个重物落到地上,十分巧合的变成了拱形,刚刚将傻呆呆站着的秦盼容纳在拱形位置的最中央。
秦盼懵逼了。
这是怎么回事?第一次如果是巧合,那么第二次算什么?明明两次人为的意外,她任何一次都躲不开的。但是偏偏有外力干涉了进来,将她给救了。
如果现在她还没有察觉到其中的问题,那秦盼简直就是白活了。女孩翻了翻白眼,拨通了夜不语的电话:“喂,你究竟干了什么?”
电话对面的夜不语沉默了片刻,没有回答她,反而说:“你的速度太慢了。如果还想活着走进韩国烧烤店的话,最好在十五分钟以内到。”
“你还有八百米距离。”
“用走的,时间不多了。”
人走路的极限速度,大约一小时五公里。一分钟走八十三米,一秒钟接近1.4米。八百米以自己的脚程,最多十分钟就够了,如果用跑的可以更快。但是夜不语的话中有话。他说‘用走的,时间不多了’,意思就是,必须要走,不能跑。
十五分钟走十分钟就够了的路,意思就是,前路恐怕还有波折,不会平静。所以,自己接连两次都没有死掉,果然是他搞的鬼?
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