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领抽刀拼死抵住,一股巨力将他掀出了三丈开外。好不容易站稳,却发现自己手里空空荡荡的,跟随了自己多年的金刚刀居然被那股雾气腐蚀的只剩下一小点刀柄。
还没等反应过来,就看到一张血盆大口飞快的冲自己飞过来,带着惊人的气势越来越近。
罢了,看来死定了,真的不该贪心接下那笔买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脑子有生以来第一次那么透彻,嘲讽的笑着,认命的闭上了眼睛……
鹰!世界上寿命最长的鸟类,它一生的生命可达70岁。但要活那么长的寿命,它在40岁时必须做出一个困难却重要的选择。那时候,它的喙会变的又长又弯,几乎碰到胸脯。它的爪子会开始老化,无法有效的捕捉猎物。它的羽毛会长的又浓又厚,翅膀变的十分沉重,使得飞翔十分吃力。
此时的鹰只有两种选择:要么等死,要么经过一个十分痛苦的更新过程,就是150天漫长的蜕变期。它必须很努力地飞到山顶,在悬崖上筑巢,并停留在那里,不得飞翔。鹰首先用它的喙击打岩石,直到其完全脱落。然后静静地等待新的喙长出来。鹰会用新长出的喙把爪子上老化的趾甲一根一根拔掉,鲜血一滴一滴洒落。当新的趾甲长出来后,鹰便用新的趾甲把身上的羽毛一根一根拔掉。
5个月以后,新的羽毛长出来了,鹰重新开始飞翔,重新再度过30年的岁月!
而风兽,就是鹰妖化后的产物。极少数的鹰因为某些至今还无法弄清楚的因素,慢慢成长,突破70岁寿命极限的限制。在五百岁时将自己埋入峭壁的某个山洞里,再沉睡五百年,到时候还没有死亡的话,就能脱胎换骨,进化到鹰类的终极形态——风兽。
我面前,恰好有一只风兽,而风兽的内胆,恰好很值钱。所以,它倒霉了。
“青峰,破刃箭,给本少爷上!”我大喝一声,青峰满头飘逸柔顺的悠长青发顿时无风自动,无奈的用力朝地上一点,身体凭空扶摇直上,如出弦的利箭,飞快的朝头顶那只不长眼睛的风兽窜去。
风兽一见不好,双翅急煽,附近的气压如有实质一般压了下去,那股风压极大,普通人要正面迎上,恐怕至少也要落到个骨肉分离的下场。
青峰毫无顾虑,在空中用左手放脸前一挡,右手快速画了个圈,便有一层幽幽的青白光茫将整个手刀笼罩住。
“破刃箭!”他大喝一声,右手上那圈青光形态徒然一变,变成利刃的形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了出去,瞬间就将风兽的右翅砍断。风兽惨叫一声,就那么掉了下去。
青峰等风兽掉落到自己附近时,在它身上踹了一脚,借力的霎间也将风兽的下落之势缓和了片刻。他先一步落下来,然后又是往空中一跃,硬生生的用左手接住风兽庞大的身躯。长达十丈的风兽即便是缓冲得当,掉下来依然掀起了阵阵强大的风尘,四周沙尘乌天黑地的被巨大的气流扬起,老半天才沉淀干净。
“靠,死青峰,你小子不会找个好点的地方摆酷,是不是安心想压死我!”本帅哥挣扎着好半天才从一堆羽毛中直愣愣的伸出手来,不断咳嗽。该死不死的,看这东西在高空处就那么小一个点,没想到真掉下来足足有十多头牛的大小,差点没被自己的仆人给害死。
咳,咳咳,照例先做个自我介绍。本公子就是夜不语,著名的妖怪专家(自称)。为了世界的和平以及人类的和谐以及安定,带着自己的仆人青峰、雪萦,持续的在这个唐末乱世中与妖魔鬼怪战斗。当然,解决问题之后,也会略微的向热情的委托人收取微不足道的报酬。我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而且又善良,所以常常不忍心收取太多,所以至今还挣扎在贫困线上,为温饱问题四处奔波劳累。唉,想在乱世中聚财也不容易啊!
(青峰:以上纯属瞎掰。)
这里是边陲之地奉荒山,大唐最贫瘠荒凉的地方。至于我来的目的,很简单,当然是为了聚财。咳咳,不对,当然是受了委托,来处理一些拿人钱财予人消灾的勾当。
不过首先,面前的风兽至少也值个千儿八百两的,苍蝇再小也是块肉,收了先。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符纸,胡乱在空中比划了几下,大喝一声:“天上诸仙,听我号令,化乾坤为绣锦,封!”
符纸顿时泛出一圈又一圈的透明波纹,不断朝风兽涌去,那只风兽只是受到了不足以致命的小伤,正惊恐的看着我俩,见那圈波纹袭来,拼命的煽动左边完好的翅膀做无用功。透明波纹冲入它的身体,不久后它便以肉眼能见的速度缩小,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块只有拳头大小,惟妙惟肖的风兽石雕。
青峰在一旁撇了撇嘴巴:“主人,明明你用的就是妖力,还好意思向天上诸神借法,当心那些老东西一时心里不爽,降个天罰下来打您头上。”
“切,没见识。”我不屑的冲他摇了摇食指:“诸天神佛只要用心请,在内心深处信仰他,他就会借法给你。那些老家伙才不管你用什么东西来跟他们沟通呢。”
“哇!”青峰惊讶的瞪大眼睛:“这还是第一次听老大您提起自己的信仰。原来像您这种遗臭万年祸害乡邻到处调戏良家妇女的有痔青年,还是个虔诚份子!”
我眉毛一挑,一脚踢了过去:“说的,我都有信仰了,这世界就真的干净了。屁话少给我放,快赶路。”
说完就跳了他背上,顺手地上捡起一根枯树枝,一摇一晃的像是在用马鞭鞭策不乖的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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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七十一章 魔窟 2
“又要我背您?”青峰苦大仇深的忧郁着脸,极度不满意:“这一路上我都背了您走四百多里地了,就算我是妖怪,也经不起老大您这么折腾的。”
“反了你,翅膀长硬朗了你,还敢给我嘴硬了!”我坐他背上悠闲的喝了口水:“这戈壁沙漠的,草都没长几根,带来的马匹早就死光了。你就忍心让我这个柔弱的美少男用这副孱弱的身子走在这种荒凉到惨无人道的地方?”
“您放心,我绝对忍心。”
“狠心肠。”我幽怨的捏了个手印:“我这个记性,哎,老了,都忘了契约法术里‘尘埃罗定’是怎么个用法。要不我一边走一边试试。”
青峰顿时打了个寒颤,侧过头来陪笑道:“老大,主人,您悠着点。能背了您到处旅游是青峰我上辈子修来的福气,谁跟我抢我跟他急!”
“哟,看你说的。小嘴是越来越甜了。”我眉开眼笑的又喝了口水:“你们大妖魔哪有什么前世今生,从天地初开就随着地气产生的。这不,肚子里寡寡的,找个地方帮我弄点干柴小动物什么的,烤来凑合着吃了,填填胃口。”
青峰:“……”(屏蔽不雅的词语无数句。)
戈壁,在古语里又称‘瀚海沙漠’。戈壁或戈壁沙漠在古文中有若干含义。
虽然戈壁在附近的吐蕃语中就是沙漠的意思,但在古语里有时戈壁单指地表遍布石块的荒漠地区,同以沙丘为特征的沙漠相区别。但是也有人把戈壁或戈壁沙漠用在任何沙漠上。
奉荒山就是在唐朝和吐蕃边境处的沙漠戈壁中。
自从秦朝起,“大漠”一词就经常在史书中出现。汉朝时汉武帝派大将军卫青将匈奴赶到“漠北”。后来霍去病深入漠北至狼居胥山。北魏又把柔然驱出“漠南”。
这里一直都战乱不断,民不聊生,以致于有能力的人都逃难走光了。剩下的只有尸骨,以及横行的妖物。
这里的沙漠戈壁很有个性。沙漠的地表覆盖着一层很厚的细沙状的沙子,有人说这是因为风的长期作用。而沙漠的地表是会自己变化和移动的,当然也是在风的作用下。因为沙会随着风跑,沙丘就会向前层层推移,变化成不同的形态。
而这里的戈壁就更有特色了。或许是因为戈壁的地表是黄土,还有稍微大一点的砂石混合组成的。还好,这里的戈壁滩上还分布或多或少的植被。在起风的时候吹起的大多是尘土,风力大时也会出现风沙走石的景观。但是戈壁的地貌是不会改变的。
奉荒山就是在沙漠中众多戈壁的其中一个里。地点很隐秘,委托我的人也很神秘,给的委托费也很有说服力,令我颇感兴趣。
从兜里掏出地图看了看,目的地已然不远了。
这里处在一处曾经被当地人称为‘八百里戈壁’的戈壁滩。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砾石滩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每当大风掠过,黄砂滚滚,遮天蔽日。整个地区人迹罕至,一派荒凉景象。
据说这里完全是因为混杂着碎屑的物质从奉荒山上崩解下来,开始在山脚下堆积起来。在远古洪水的作用下,被冲到较远的山麓地带,形成大面积的洪积平原。
而每当干燥季节,在大风的作用下附近奉荒山里的碎屑物质中的细砂和尘土被吹到天空中,其中尘土被吹到千里外的地区,形成了现今的黄土高原。而那些细砂则被风携带到附近,形成沙漠。粒径比较大的砾石,则被留在原地了,就形成了如今的八百里戈壁滩地貌了,以及远处广阔的沙漠。
由此可以推及,奉荒山肯定大的惊人。但是真的走到了山脚下时,却一度的令人有些失神。远看这座山也就一百里大小,高不过三百丈,在名山大川汇集的唐朝,只能算是座小丘陵。
身旁的青峰‘啧啧’的发出了几声怪响:“这鬼地方也变样子了,记得一万年前奉荒山可是大的吓人,方圆三千里,高达千丈。果然是沧海桑田,人世间的变化全都由时间推移。恐怕,永生不灭的大妖魔才是世上最大的悲哀。”
“你还得意了,长这副尊荣,还好意思在我面前感叹!”我狠狠在他脑袋上弹了一指头:“都不习惯看你忧郁的样子了,装腔作势。”
“老大,虽然人家是妖怪,但偶尔还是会抒发下情绪嘛。妖怪也是生物……”青峰委屈的捂住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