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依着老刀原来的脚印,一步一步上楼,一边看,一边在心里思量:最近上下这栋楼最频繁的人,就是李逸和罗兴两人,至于那个凶手,也刚进过楼,脚印也会是最新鲜的。
李逸穿的是42码的人字拖,水波纹的底,而我最后一次见到罗兴时,他穿的是小圆头的皮鞋,码数大概在41左右,鞋子有些旧,那么鞋底的纹路也会应为磨损的原因而不太清晰……
我自己的鞋码刚好也是42,和地上的鞋印稍稍一比,就可以将罗兴和李逸的脚印分别找出来了。
这么一排除,就非常明显了,剩下的两行很新鲜的脚印,就是凶手的了。
我在一楼和二楼拐角的地方,找到一个比较清晰的脚印,就蹲下来观察。
老刀看我这样子,便在一边介绍道:“这人的鞋印和我一样,是43码,但你看,旁边有我一个鞋印,比较一下就知道,他的鞋印比我的要稍稍浅一点。这人应该和我差不多高,但比我要瘦一点。”
“你这些年都有些发福了,自然重了。这家伙的体型,应该和你体力巅峰时期相差仿佛,也很壮实了。”
听我说他发福,老刀不高兴的哼了一声:“这脚印没什么好看的,我都已经看过了,身高体重差不多都能推算出来,你再看一遍,还能看出什么?”
我也不和老刀争论,因为我似乎已经发现了什么别的东西。
我几乎整个身体都趴到了地上,仔细观察,终于在地上发现了我所寻找的东西。
我指着那东西,对老刀笑道:“我能。”
“咦?”老刀也蹲了下来,他用指尖拈起我所指着的东西——那是一粒很小的黏土。
“这是……”老刀把东西小心翼翼托在手掌里,举到眼前细看,“土上有一点点绿色的东西——水藻?”
“是青苔。”我纠正道。
老刀整个人顿了一顿,然后反应了过来,脱口而出:“落水管!”
“恩。林森家的那栋楼,坐北朝南,大楼后面背阴,而且那栋楼也比较旧了,落水管有点漏水很正常,长点青苔就更正常了。若是有人曾经从那栋楼的落水管爬上爬下过,鞋底难免会沾一些这玩意。”
老刀面色郑重起来:“这个人,就是你在停车场那边遇见过的那家伙,没错了。两次都在老子眼皮地下动手杀人,可真是丝毫没把老子放在眼里啊。”
虽然我和老刀早就推断,杀害林森、方哲和罗兴的,应该是同一人所为,但我们之前一直只是猜测,直到刚才,才算得到了确凿的证据。
老刀从口袋里摸出一个小塑料袋,将那粒长着青苔的黏土放了进去,然后封了口子,放回口袋——他虽然早不干警察了,但一些习惯依旧,比如随身带着这种塑料证物袋。
我们继续上楼。
快到三楼的时候,楼道上有手机的碎片,三楼的走廊上,也有搏斗痕迹,这些都是李逸和凶手动手所遗留的,我看了看,没发现什么特别的,就直接进到了最东边的屋子,也就是罗兴的死亡现场。
房门大开着,一眼便看到遍地横流的血迹,罗兴的尸体面朝着房门,平躺在地上。
我先去查看房门,老刀在一旁插嘴道:“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我还是坚持之前的看法——这个凶手,和林森、方哲、罗兴这几人都非常之熟悉,但我疑虑的是,他们五人之中,还活着两个人,孟蓉已经确定为协同犯,难道负责杀人的主犯是柳瑶?我看过柳瑶的照片,我不相信这个女人能有这样的本事。”
如老刀所言,房门完好无损,并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
“刚才太过着急,我们都忘记了一件事。”老刀的话倒是启发了我,我转头对老刀笑道,“李逸不是和凶手交过手吗,对方是男是女,长相如何,一问不就知道了?”
老刀一拍大腿,连声叫屈——这么重要的事情,居然也能忘记,真是夭寿了!
我看他急忙在裤袋里摸手机,提醒道:“别打李逸电话,他手机碎了,你有他手下人的电话吗?”
老刀白了我一眼,我瞧他这摸样,肯定是有号码,就不去管他,让他打电话问李逸,这时间,我正好去查看罗兴的尸体。
正文 第十六章 梦魇
罗兴身上的伤只有一处,就是在他的咽喉部位,深深的一刀,将颈动脉和喉管完全切开,一击致命。
我细看伤口,凶器应该是短匕首一类的刀具,切口齐整,说明凶器很锋利,伤口右侧与左侧比较,稍稍要浅一点点,再结合地上呈现放射状的血迹,可以断定,这刀势,是从左至右。
一般人看到这里,会认为凶手是一个左撇子,其实不然,仔细想一想就知道,要做到正面割断一个人的咽喉,最快最狠的方法,不是正手持刀去砍,而是反手持刀去削!
而罗兴咽喉上伤口的样子,明显是被人以极快的手速反手一刀切断的。
我心里暗暗记上了,以后要是遇见凶手,必须小心提防,这家伙对一些杀人的手段比较熟络,大意不得。
而且,我有一种感觉——凶手应该是亲眼看着罗兴彻底没救之后,才走的。
因为我觉得,这个凶手,几次杀人,他的一系列反应和手段,都给我一种极度冷静、信心十足的感觉。我坚信,他若是对罗兴下手,是绝不可能给罗兴一丝生还的希望的,必然要等他生机断绝,才会拔腿离开。
在我接触过的、涉及到杀人的案子中,一般来说,拥有这样程度冷静的凶手,其共性之一当然是要聪明,然后,要不就是生性阴狠,要不就是觉得自己做的事,是正当、应该,甚至是……正义的。
杀人——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竟然是种“正义”!
相对于很多手法残酷的虐杀型罪犯,我更对这种拥有者“正义”心态的杀人魔感到绝望,我觉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丧心病狂。
现在,我几乎可以百分百断定,杀害林森、方哲、罗兴的,是同一个人。
而且,这个人很可能还杀害过别的人,因为方哲和林森的死法,都是割断四肢动脉,而罗兴这样的割喉手法,凶手是首次在我们面前施展——很明显,他要做到这样的熟练,至少要在别人身上实践过一次。
我脑海中,凶手那张被重重阴影覆盖着的模糊的脸,渐渐显出了轮廓:一个狡诈、耐心、冷酷的杀手兼阴谋家,而且心理状态极其疯狂。
回过神来,我继续查看罗兴的尸体。
相对于罗兴的死因,其实我对他临死时的表情更为感兴趣。
由于大量失血,罗兴面上的肤色现在已经有些呈现青白色,看上去有点瘆人,但如果配合起凝固在他脸上的表情一起看,那才叫教人背脊发凉。
罗兴双眼暴圆,看上去甚至给人一种快要掉出眼眶的错觉,同时,他的嘴巴大张着,两颊的肌肉上抽,看上去极为不自然,很教人心寒。
罗兴的表情,是既惊又恐。
惊恐,这个词其实有两个意思,一是惊讶、二是恐惧。
恰好,罗兴的脸上,两者俱全。
我查看罗兴尸体的时候,是蹲着的,这时我站了起来,慢慢将房间内的一切看了一遍,身体随着视线,也缓缓转了一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