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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节

宋星辰淡漠的回答:“我不管陌生人的死活,保护你的安全才是我职责。”
他突然举起刀,对那帮人喝道:“听好了,马上让我们走,否则我就杀光你们!”
狼王阴笑一声,道:“先割一个耳朵!”
下面传来一阵女人的尖叫声,然后一个血淋淋的耳朵被抛了上来,掉在地板上,服务员声嘶力竭地喊道:“妈!”
狼王果然心狠手辣,听着那女人的恸哭声,我一阵揪心,可是我知道,宋星辰无论如何都不会让我受伤的。
狼王得意洋洋的伸出五根手指:“你们好像意见不统一嘛,我再给你们五分钟商量一下,时间到了,我就再割一条舌头。”
宋星辰突然拔出刀子,那帮人也各自亮出武器,有两个人还拿着土枪,狼王说道:“看见没有,要杀你们是分分钟的事情,我已经很客气了!”
我突然意识到一件事情,那个疯子要我一根骨头,之前盯上我们的狙击手和歹徒大可以杀掉我再取骨,但他们都没这么做。
难道这个疯子只要一根骨头,不要我的命?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整个店里维持着剑拔弩张的气氛,我紧张得喉咙发干。突然外面开来一辆越野车,狼王朝外面一看,眼神立即大变。
下一秒,三个手榴弹似的东西扔了进来,不停冒烟,众人吓得乱作一团。宋星辰趁这个机会凌厉地冲上去,唰唰两刀,两名持枪小弟的手被砍断,拖着一道血线飞上半空。
“混蛋!”
狼王大骂一声,从腰间拔出一对手枪,指着宋星辰。宋星辰就地一滚,钻进地窖里,下面传来小弟的惨叫声。
烟雾越来越大,呛得屋里的人咳嗽不止,原来那不是手榴弹,而是烟雾弹,宋世超叫道:“小叔叔,赶紧跑吧!”
狼王的手下纷纷往外逃,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嗒嗒嗒的动静,只见最前面一排人纷纷倒下了,身上喷出一道道血雾,这次杀来的罪犯竟然在用轻机枪扫射。
我大吃一惊,我国的枪支管理一直都是全世界最为严峻的,对方是怎么弄来的轻机枪?莫非是通过特殊渠道从边境走私进来的?
如果是从边境走私的武器,那一切就说得清了。据说在九二年的时候,曾经进行过一场浩浩荡荡的扫毒大行动,当时云南平远的某村庄,仗着天高皇帝远,家家户户大肆贩毒,谋取暴利,为了抵御缉毒警察,他们深挖地道壕沟,从中越边境走私了大批军火来武装自己,其中不乏轻机枪,火箭炮,迫击炮等重武器!最终公安部出动了三千名全副武装的武警,经过五十多个昼夜奋战,才将这伙万恶的毒枭剿灭,还了平远一方清静,但仍有少数余孽转入地下,继续从事军火买卖,这次行动被称之为:平远事件,还拍成了电视剧。
此时我也来不及多想,迅速在墙根伏下,躲避子弹。
这时浓烟弥漫的雾里突然飞过来一样东西,原来是一只断手。宋世超吓得一哆嗦,然后宋星辰身法灵活地滚过来,他脸上溅了一点血道:“人质安全了!狼王跑掉了。”
我刚刚好像听见玻璃碎掉的声音,狼王应该是从窗户跳出去的。宋世超说道:“狼王以前是一个黑帮枪手,跟十几个警察在大马路上枪战,造成了轰动全省的五二三枪击大案,好多人以为他死了,想不到竟然还活着。”
我说道:“我不关心狼王的经历,我就想知道到底谁这么变态,要我一根骨头干嘛,炖汤吗?”
宋星辰幽幽的道:“会做出这种事情的,只有江北残刀的人了!”
我觉得有这个可能,那个组织里的罪犯个个行事风格古怪,每个人都有极其鲜明的个人标识,也许这次出现的就是一个喜欢收集骨头的变态。
枪声终于停了,店内的烟雾也散得差不多了,店里横七竖八地躺得到处是尸体。有三个是被宋星辰一刀封喉,剩下的则是被枪打死的,屋里到处是血,到处是枪眼,就像美国大片里的场景似的。
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那人好像穿着皮靴。然后他在门口停了一下,我听见一样物体掉在地上的声音,那人似乎在换弹夹。
宋星辰立即冲了出去,紧接着外面传来刀刃相触的声音,我们抬头一看,一个肌肉大汉正在和宋星辰厮杀!那人壮得像个动作明星,戴着蛤蟆镜和贝雷帽,身上到处是伤疤,穿一件黑色T恤衫,手里握着两把爪刀,竟然能和宋星辰杀个平手。
交手数回合后,宋星辰一刀砍在他的手臂上,砍出一条很长的口子,可是对方却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手上的动作仍旧不停,好像完全感觉不到痛苦。
他步步进逼,完全不防御,身上很快多了几道血淋淋的伤口。但是这种拼命的打法连宋得辰都有些忌惮,交手的间隙,宋星辰大喊:“你们先走,我马上就来!”
我关心道:“你自己保重。”
说完和宋世超跑了出来,从那壮汉身边经过的时候,他竟然朝我们掷了一把爪刀,幸好宋世超眼疾手快地将我拽开,那把爪刀钉在一棵树上。
我和宋世超沿着马路跑,跑了一阵子,我停下来喘口气,突然注意到侧面的树形状有点奇怪!
原来树前面站着一个人,他全身一-丝不挂,用颜料画成和树皮一样的伪装色。他嘴里叼着一根细管,我看见细管闪出一道银光,立即将宋世超推开。
细管里射出的针只差几毫米就射到宋世超,我正心存侥幸的时候,自己的脖子一疼,上面被吹了一根针!
第四百五四章 愤怒吧!冥王之瞳
那根针扎进血管,我立即感觉头脑一阵眩晕。
我把它拔下来,看见针上面涂抹了一些毒液,似乎是麻醉类药物,因为如果是神经毒素,射进颈部几乎是瞬间窒息,但是麻醉药却需要几分钟时间才能完全发作。
宋世超大骂一声:“王八蛋!”立即朝那个吹箭的家伙冲过去,那人见状,一溜烟跑了。
我喊了一声:“快回来……”可是却有气无力,双腿一阵阵打摆子,好像喝醉了一样,周围的地面都在摇晃。
我拼命拍打自己的脸,掐自己虎口处的合谷穴使自己保持清醒,不知等了多久,宋世超跑回来,说道:“让那家伙跑了,小叔叔,你中毒了吗?”
我深吸一口气道:“是麻醉药,我坚持不了多久了,赶紧找地方藏起来!”
宋世超朝着四周眺望了一下,说道:“那边有个废屋,我们进去躲躲。”
我现在大脑像塞了棉花一样,根本转不动,若是放在平时我肯定不会答应,因为这荒郊野地的,孤零零一个房子太容易成为目标了。
宋世超搀着我往那里走,走到半路上我就快不行了,跪在地上,宋世超急道:“小叔叔,要不我背你吧?”
我摆摆手道:“烟,给我根烟!”
他递来一根烟,我接过来一折两半,把烟草塞进嘴里拼命地咀嚼。烟草里面的烟碱能够强制提神,对我这个从来不抽烟的人效果尤为明显。
烟草被嚼烂之后,那股恶心的水流进喉咙里,让我觉得清醒了一些,只是手脚仍然软得像面条一样,我问道:“有刀吗?”
“有!”
宋世超掏出一把小刀,我在自己手腕附近扎了两下,由于麻醉药的效力扩散,也不太感觉到疼,宋世超诧异道:“小叔叔,你干嘛自残啊?”
我摇头道:“我在给自己放血。”
“放血干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