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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唱K的时候,我们店里的几个小妹一直缠着我喝酒,我来者不拒,结果把好几个都灌得头重脚轻,几个小子笑着说陆哥你回一趟家,酒量变大好多——事实上他们有的人比我大好多,但是都习惯叫我陆哥,大概是我年少老成吧。
  一直玩闹到十二点,两个老油条一点的员工跟我说一声,嘻嘻哈哈地融入夜色里,寻欢作乐去。而我和阿根则一人拉一车,避开警察把这些人一个一个送回家。我最后送的是店长小美,她喝得半醉,我打电话给她姐,让她到楼下来接一下。我挂完电话,小美倒下身子抱着驾驶座上的我,迷迷糊糊地喊陆哥。
  她下班的时候换了一身靓丽的鹅黄色短裙装,丝袜,喝了些酒,秀丽的脸上白里透红,身材玲珑,声音软糯,眼勾勾地看着我,风情万种,让我的心一下有些荡漾。
  想一想,自从上一次跟那个OL前女友分手之后,我过了差不多有好几个月的和尚生活了。小美是我们店里的店花,河南妹子,长得很漂亮,单身。我知道她有一点喜欢我,但是我却秉承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一直不敢伤害她。
  然而此刻,体内莫名就有一股燥热的冲动。
  好在小美的姐姐很快下楼来接她了,她姐是个少妇,风姿绰约,我问要不要帮忙扶上楼去,她说不用,二楼,就几步路,不用麻烦陆老板您了。我扶小美出来,看着她们进了楼里,闻着车里面残留的香气,恍然若失,过了好久才开车离开。
  ※※※
  回到厚街附近的家里,已是半夜。
  我住的一套三居室,在十二楼里。打开防盗门,感觉里面有东西在动,我集中精神看,发现我带回来的小鬼爬在客厅的地上吹灰尘。我现在已经明确了她的身份,她真的是黄老牙的小女儿、黄菲的堂妹子黄朵朵,但是因为经历过罗二妹的炼化和时间的推移,已经没有了关于自己的记忆,智力也有点退化,像是四五岁的小孩子。
  我之前跟她沟通过几次,所以叫她朵朵,她也答应。
  见我走进来,她抬起头,露出婴儿肥的小脸,她的脸很精致、漂亮,像她母亲,生前是个很萌的小美人儿,脸很白,牛乳一样,但是倘若细看,便会觉得有一点青朦朦的青黛色。我伸出手,她爬起来,然后跑到我面前,飘起来抱我——她其实是一种灵体,没有实质,但是我却能够抱到她,当然也没有实体,只是一种摸到气球的感觉。
  我托起她,就像托起一只氢气球,我问你在搞卫生啊,她点点头,嘴角上翘,然后眨巴眼睛。我说那你弄吧,我离开太久,家里面灰尘很大呢。她委屈地比划着,我看了一下,直到她说她搞了很久的卫生了。我俯下身子去抹了一下地板,有灰尘,于是我跟她说方法不对,重来。看着她一脸天然呆的无辜,我便觉得很好笑。
  小鬼虽然是灵体,但是对世间实体其实还是有一定作用力的。
  这世间的小鬼分两种,一种是攻击型,这是引横死的孤魂野鬼炼化,他们擅长使正常人变疯,有的能追击入室盗贼,甚至扭断敌人项颈。现在已甚少人使用,据我所知,只有在东南亚的高棉边境地方或伊斯兰偏僻区,时或听说。还有一种是慈善型:他们擅长招顾客上门,守护住家庭院,帮主人带来正偏财,化险为夷。并能促成和合,增强魅力。
  这东西在东南亚一带是非常普遍,如泰国、印尼、马来西亚、高棉、缅甸、新加坡等地,传闻有很多商人、艺人,团体就有养小鬼,当中以赌场为最多。在国内其实还是比较少的,滇黔高原的深山和藏地,也有些。所以我碰到朵朵,倒也是有些缘分。
  小家伙开始很怕我,但在我研究透罗婆婆和十二法门里面的资料之后,我们的沟通很顺畅,指使起来也听话。她有的时候懵懵懂懂的,但是勤快,叫她做啥,虽然有时候不愿意,但还是认真做了,有时候逗她玩,挺开心的,让我感觉有点像自己养的宠物——至少比我体内那条金蚕蛊乖。
  拖把她力小提不动,我找来一条旧毛巾,弄了一盆水给她,她很听话,乖乖趴在地上擦了起来。而我则旅途劳累得不行,于是去浴室泡澡。放满水,我躺在浴缸里向最近发生的事情,觉得人生真的是好奇妙。水温热,龙抬头,我一会想着前女友火爆性格的身材,一会又想起黄菲那英姿飒爽的制服诱惑,一会又想起刚才小美柔软红嫩的嘴唇擦过我的手……
  LOLOLOLOLOLOLOLLOLOLOLOLOLOL……
  突然,朵朵浮现现在我的面前,左手提着湿淋淋的毛巾,右手手指放在嘴里面嘬着。
  她一双眼睛想黑色的猫眼石,一幅好奇小猫的模样看着我……
  我:“……”
第二章 十年还魂草
  讲一下我当时的经济情况:07年末的时候我确实有一辆车、两套房,但其实是因为我看好房地产,跟阿根的表哥顾老板借了一些外债,而且还有房贷要还,所以其实手头并不阔绰,还款压力很大。即使是给我小叔那2万块钱的营养费,都有些肉疼。
  当然,如果我把饰品店的股份拆出来,还是有点钱的,可那是我立身之本,不敢乱来的。
  提起我这一生之中要感激的人里面,真的太多,但是在05、06年,我最要感激的人就是阿根的表哥顾宪雄顾老板。对于顾老板我向来是十分的敬重,要不是他能够给我机会,说不定我现在还在某个工业园旁边的村子里面开着快餐店呢——人要懂得感恩。
  2007年九月下旬,我回到了正常的生活状态,每天视察店子、进货、招揽顾客、算账结算、扩展业务……这样的生活说忙也忙,说闲其实也闲,主要是看我舍不舍得放手。
  以前我是一个事必躬亲的人,对很多事情都是手把手的做,这一方面是由于阿根比较单纯善良、性子也比较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把这当成是自己的事业。结果弄得很多店员说我是“拼命三郎”、“陆扒皮”……不过也由于我惯来严厉要求,而且以身作则、做事公正,下面的人比较怕我,也服我,使得阿根虽然股份比我多,但是别人却把我当头儿。
  这次回来,我开始把事情放手到之前培养起来的、比较信任的人手上,除了每天的资金流盘点之外,我基本都是防守了。很多人都说陆哥回一趟家,变了性格。
  我开始闲暇了,于是每天白天就研究MP4里面的十二法门,晚上回去就在电脑里面看,当然也旁类及通地看些杂学左道,相互印证。有时候痴迷得废寝忘食。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发现自己的脑袋开始变得聪明了,记忆力增长,回忆东西像印画片一样,那些晦涩的东西,开始懂了起来。
  当然,我那阶段最主要的精力,还是放在了给俊子招回地魂,恢复灵智的事情上来。
  在道家里面有三魂七魄之说——人的精神分而可以称之为魂魄,其魂有三,一为天魂,二为地魂,三为命魂。其魄有七,一魄天冲,二魄灵慧,三魄为气,四魄为力,五魄中枢,六魄为精,七魄为英。这里面的魂指的是能离开人体而存在的精神;魄,则指依附形体而显现的精神。
  三魂在古代也有称之为“胎光、爽灵、幽精”,也有人称之为“主魂、觉魂、生魂”或“元神、阳神、阴神”,总之朵朵由人即鬼,经历生死,被保留下来的主体意识,只有生魂,也叫做阴神,最开始如风中火烛,转瞬即可灭,不留世间,然而被秘法逆转,经历了万千苦难终于存留,却也被阴风洗涤,有些磨灭了记忆、亲情和人性,而其这些还会随着年岁的增长渐渐淡薄,最终化为鬼戾。唯有将其离体的地魂召回,融合,方能让其长久存在。
  如何召回缥缈不可觉的地魂,罗婆婆自有秘法,为此保留了朵朵生前最久的一颗乳牙。
  而根据她的法子,我还需要找寻其他材料,最重要的一株名叫十年还魂草。
  还魂草其实是一种中药材,属三白草科植物裸蒴的全草或叶,主治敷跌打损伤,全株治乳疮,叶治蜈蚣咬伤,在《广西中药志》和《广西药植名录》中均有记载,本是一味很好找寻的药材,然而,难就难在前面的“十年”两字。
  还魂草分布于广西、云南等南方一带的温热潮湿山地,是蔓生草本,全株有腥味,光滑无毛,生长周期是一年到三年,短则几个月。这些并无奇妙之功效,唯有生长超过十年,雄蕊过六,花丝粗短,草身呈紫色,方才有还魂之奇异功效。
  我身负生活重担,琐事缠身,哪里能够去找寻?
  实在无奈,只有打电话给常年在两广、东南亚和香港跑动的顾老板,委求通过他的人脉,帮忙留意找寻。顾老板满口子答应,说他有朋友是南方制药厂的,可以帮我问一问。他又问我找这个东西干嘛,我不敢说真话,直推说帮朋友找寻。
  小鬼每逢初一十五阴气最盛之时,就会有一段时间意识消弭,这个时候有可能就会发狂。当然朵朵并不是攻击性(这是指天性攻击,而不是受人驱使)小鬼,不会害人,只是这个时候会变得青面獠牙,形状如死去之时般恐怖,本身又饱受阴风洗涤,痛苦不堪。
  十年还魂草找寻之期遥遥,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哪忍心我家小萝莉经受痛苦,于是在十二法门的躯疫里面寻摸了个法子,用柳条枝叶沾净水(也叫无根水,古时常以雨露冰菱为佳,而我则用的是电饭锅里面的蒸馏汽水)拍打,每晚都念十分钟的净心咒,然后结内缚印,念佛家的莲花生大士六道金刚咒,夜夜三遍,稳固身形。
  随着我的坚持,十五夜朵朵还痛苦得惨号流泪,初一时已经能够咬着嘴唇忍痛了。
  虽然眼睛里还是有一包眼泪,将滴未滴。
  随着我学习《镇压山峦十二法门》的时间越久,我越觉得其中的精髓高深无比。
  虽然其中也有很多艰涩难懂的地方,胡乱填塞愚昧也有,我到现在还认为是作者山阁老在用春秋笔法忽悠人,但是有些能够理解的地方,却如饮甘泉,郁积之处茅舍顿开。正如我之前所讲,这并不是一本专注于讲苗疆巫蛊的书籍,其中很多地方甚至涉及到了中原道家、佛家的部分理论和原理,让我能够跟买来的玄学道藏作对比,相互印证。
  那个阶段,里面让我获益最多其实不是正文,而是里面大量的注释和补充,正文为道,而注释则为术,道正然而艰涩,而术则使具体的办法准则,清晰易懂,且有实际的操作可行性,那个最多的人叫做洛十八。他是我师公——当然,最初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情,为此我还对他的姓氏有了一定的歧异,一度认为是笔名。
  这是后话。
  生活依旧在继续,十月份是消费品市场的活跃期,店子里的生意开始好了起来,而我则越来越忙,有的时候回到家里都已经是十一二点,不过由于体内那肥虫子的缘故,我的精神是越来越好,倒也不会太叫累。朵朵白天依然会住在她的那个瓷罐子里,每天呆大概十二个钟头,到了晚上她就会蹦出来,在房子里面玩,也干活,帮我洗衣拖地,打扫卫生。
  随着日子的推移,我越发不把朵朵当成异类,只觉得是一个小保姆,小女儿。
  金蚕蛊虽说是我的本命蛊,以我血肉精气日夜洗涤温养(说实话这一点我存有疑义,所谓血肉精气皆是虚妄之物,唯有感觉每日排协减少),但是它生性活泼,喜欢没事出来遛达,刚开始两日一次,而后一日一次,必从谷道溜出,在房间里蹦跶。我会买些内脏血肉,拌52度二锅头喂它,皆舔食得干净,残渣不留,碗都不用洗。
  金蚕蛊随为蛊毒之物,却已有智慧,喜欢跟小鬼娃娃朵朵一起玩,然而金蚕蛊性阳,朵朵不喜,总是不愿,两者便经常在各个房间里面追逐躲猫猫,自有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