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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猎人坟,夏耕尸(16)

陈天顶噎住了。野猪林是什么地方,顾名思义,就是野猪群出没无常的蛮荒之地。千年古树遮天蔽日,百年老藤纵横无忌,漫漫荒草撩人肌肤。这里面毒虫野花害人,冰雪瘴疬夺命,而且让人防不胜防。还有那些毫不起眼的吸血蚂蟥,能在一夜之间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堆白骨,漫天白雪瞬间就能把你掩埋掉。大树下开着一朵艳丽的野花,有人跑去采摘,却转眼就不见了人影,而那朵野花却还在阴险地盛开着,野花前面是一个被锯齿形绿叶掩盖的陷阱。林间有一团白色的雾气在飘逸,人走过去,刚沾上雾气,便永远也站不起来,这是一团凝聚了千年的瘴疬之气。有人口渴,便要去雪深的地方,找些洁净的白雪下肚,谁知道雪还没有抓到,却已经拔不出双脚,越陷越深,及至没顶。

因此,不说陈天顶手里有没有武器。就是给他一百个豹子胆,他也不敢深更半夜的跑进野猪林采蘑菇,更不用说只给他一截蛇肉了。

“你们都肚子饱是不是,也不分什么时候,还拼命抬杠,我说,明天你俩打头阵,为全组开路怎么样?”杨开泼了记冷水。

九筒这厮,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整出个事儿来,即使现在包成了半个残废。

听见杨开这样说,陈天顶和九筒也就不说话了,都正儿八经地烤起了蛇肉。

烤蛇肉要不停地转动方向,这样才能受热均匀。否则会生熟不均,味道更是差远了,一面糊了,而另一面却还是生的。

“老赵,怎么不吃点,肚子不饿吗?”杨开见赵勇德一个人坐在一旁,既不烤蛇肉,也闷声不响,就关心地问道。

“俺怕蛇,不敢吃。”赵勇德如实答道。

“蛇都砍成十多截咧,还怕啥?”九筒学着赵勇德的东北话说道。

“俺这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那一年,在家乡的时候,俺被毒蛇咬了一口,全身肿得像包子,俺爹俺娘为了俺,把家里的东西全卖光咧,才把俺的病治好,而家里却啥都没咧,俺这才跑出来当兵的,所以咧,俺就是饿死,也不敢吃蛇肉。”赵勇德回忆起了在家乡时的往事。

“呵呵!呵呵!”听了赵勇德的话,众人发出一阵善意的笑声。

“赵勇德!”杨开突然喊了一声,喊声威武严肃,不像是开玩笑。

“到!”赵勇德本能地应了一声。

“现在交给你一个任务。”

“一定完成。”

“把蛇肉穿到匕首上,伸到火里去烤,烤熟后吃掉,完不成任务,自己滚回重庆当炊事员。”

“是!”赵勇德暴应一声。

听见这一问一答,其他人一个个都用手捂住嘴巴,以防笑出声来。

几寸长的一截蛇肉,放在树叶上,在火光映照下,发出白惨惨,冷森森的光来。这对于把蛇怕到了骨子里的赵勇德来说,无异于鬼魅之眼。

赵勇德一手拿匕首,一手伸出去拿蛇肉,还离着几寸远,又猛地把手缩了回来,那神情,好像这截蛇肉还会咬人似地。

“你不吃它就会饿死,你怕蛇还是怕死,如果想活下去,就勇敢些,把它当是一个日本鬼子,对,伸出手去,掐住它的脖子,掐死它。”九筒在一旁鼓励着。

赵勇德猛地眼睛一闭,毫不犹豫地一伸手,就掐住了蛇肉一端,飞快地往匕首上一插,伸到火里。这才睁开眼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好像完成了一个重要的使命一般。

杨开也松了口气,他不愿意有人非战而死,他要把全组人一个不漏地带到北纬37度区,再一个不漏的带回重庆。

“好,好样的!”旁边有人在为赵勇德喝彩。

“不是俺好样的,而是俺的肚子不听话,我管不住,嘿嘿。”赵勇德说完,咧嘴憨厚地一笑,一丝口水从嘴角流了出来。

“吃吧,吃吧,我看着你吃。”杨开咬了口手里的蛇肉说道,或许是烤的时间太久了,这肉吃在嘴里很糙,远没有陈天顶形容的那么细

嫩可口。但所幸,牙齿动几下,发现还是挺有嚼头的,起码比那冻成砖头似的罐头,好上十倍百倍。

等匕首上的蛇肉烤的差不多了,赵勇德这才小心翼翼的将匕首从篝火里收回来。先把刀尖上的肉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后闭上眼,鼓起腮帮子,用手轻轻地撕下一小块来,试探性的塞进了嘴里。瞧他那模样,就跟在喝毒药一般。

杨开能看出来,他还是有点缩手缩脚。从小到大对蛇的畏惧,不是一句话,一个命令就能完全克服的。

“怎么样,老赵。味道还不错吧?”在赵勇德嚼了几口后,杨开似笑非笑的问道。

“哎呦,我还没吃出味道来。”赵勇德说罢,又撕了一块塞进了嘴里,这次,他的动作明显要比上次利索的多。

“不错咧,挺好吃的,有点像牛肉干,就是以前咱们军长吃的那个德国口粮。当时我陪军长喝酒,他还分了点给我,味道干,吃着硬,但回味无穷,一股子作料味。”赵勇德眯着眼回忆道。

“呵呵,你小子不错,还知道比喻了。那就吃饱,吃好。”杨开拍了拍他的肩膀,将手里剩下的半块蛇肉递了过去,他知道,这个东北汉子的食量惊人,那一点点蛇肉,是完全填不饱肚子的。

“谢谢,不过……不过俺不能要,俺觉得不好意思。”赵勇德咽了口唾沫,下意识的就要去接,但手伸到半途还是缩了回来。

“放心,我不爱吃这个,何况半块就已经够了。”杨开也不管对方接不接,微微一笑,强塞进了赵勇德的手里:“外面的皮烤的有点焦,你吃里面的肉,就当牛肉干吃。”

“嗯,那我就吃了。”赵勇德看了看怀里的蛇肉,嘴一张,就大口吞咽起来,看他吃饭的样子还真带劲,要是小组里谁食欲不振,跟赵勇德呆在一起,不出一个月,也会变成个白胖子。

吃着可口的食物,烘着温暖的篝火,众人身上的寒意不出半个小时就一扫而空。

杨开的手不停翻转,在幽蓝色的火焰上,蒸发着手套上的水汽,晚餐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独眼龙和石头一起在帐篷四周打下了几个小木桩,栓上绳子用以加固帐篷。陈天顶则乐呵呵的用手指在大腿上敲着节拍,哼唱着那首《兰花花》的小调,起初众人还听得有滋有味,但到了最后就有些不耐烦了。因为自始自终,陈天顶都是无限循环的哼着这同一首曲子。

最后有人去问,陈天顶才透了底子,原来,他不是个喜欢音乐的人,这辈子会唱的,也就这一首民谣而已。就连这首民谣,也是七年前在大兴安岭,那几个同伴们教的。今天他哼起这首歌,只不过是为了纪念一些事,一群人……

七年前,大兴安岭。七年前,那十一个热血男儿。七年前,同伴们一个个倒在了路上。七年前,他吃着兄弟们的肉,举步维艰的走出了这死亡之地。

唱着唱着,陈天顶就已老泪纵横。

是啊,有时候歌曲是承载思念的最好媒介。

有些人唱歌不是为了消遣时光,而是为了想起过去那最美好的回忆。

到了最后,架设好绳索的独眼龙,石头等人也被陈天顶朴素,却又真挚的唱腔所感染,围成一团,跟着唱了起来。

“青线线,那个蓝线线,蓝格英英的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实的爱死人。”

“正月里,那个那个说媒,二月里订,三月里交大钱,四月里迎。”

“三班子,那个吹来,两班子打,撇下我的情哥哥,抬进了周家……”

手表上的指针才停在八点的位置,但暮色已经很深了。浓墨一样的天上,连一弯月牙、一丝星光都不曾出现。偶尔有一颗流星带着凉意从夜空中划过,炽白的光亮又是那般凄凉惨然。

风,是一阵阵刮起来的,开始还带着几分温柔,丝丝缕缕的,漫动着树梢、树叶,到后来便愈发迅猛强劲起来,拧着劲的风势,几乎有着野牛一样的凶蛮,在野猪林的每一条岔道上漫卷着,奔突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