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指出的一点是,时间是一种心理学方面的事物。这是对时间长度的感觉。你吃过了东西,而过了一会儿,你又感到饥饿了。现在是白天,而过了一会儿,就成了黑夜。
这种对时间长度的感觉是什么?究竟是什么东西使你意识到某件事情“过了一会儿”才发生?一般说来,这些问题属于思维机理的范畴,是有待今后解决的课题。
每个人都会意识到,他对时间长度的感觉随环境而变。干一天活,好象要比同好朋友在一起呆一天长得多,听一个小时枯燥的报告,似乎也比打一个钟头扑克显得长。这就是说,我们所提到的“一天”或“一小时”在某些场合下可能要比在其他场合下长一些。不过,这里面有一桩麻烦事:一段时间在某个人看来可能显得长些,在另一个人看来又会显得短些,而对于第三者来说,却既不长也不短。
要使时间观念对一群人都适用,就一定得找到一种普遍适用的、并不因人而异的衡量方法。如果有一些人商定在“六个星期后”准时会面,那么,靠每人自己觉得六个星期已过,然后来到会面地点,这是没有用的。大家必须全都同意在数过四十二个白天和黑夜后前来践约,而不管每个人心里的时间感到底如何。
当我们选择好某个客观的物理现象作为代替我们对时间的本能感觉的一种手段时,我们就有了一种可以称之为“时间”的东西。从这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一定不要试图把时间定义为某种东西,而只能把它定义为某种度量系统。
对时间的最早量度涉及到周期性的天文现象:正午(太阳升到最高处)的一再出现,标志着天数;新月的一再出现,标志着月数;春分节气(寒冷季节过后,太阳跨过赤道的一天)的一再重复,标志着年数。把一天划分为相等的小单位,就得到了小时、分和秒。
然而,在我们设法利用比正午的重复更为迅速的周期性运动之前,这些很小的时间单位是无法精确地测量出来的。等振幅摆和等摆游丝使得十六世纪出现了现代的时间量具。从那时起,对时间的量度才成为精确可信的。现在,对于更精确的时间,我们用原子的振动来量度。
我们怎样能保证这些周期性现象真的是“均匀的”呢?难道它们不会象人对时间的心理感觉那样也是不可靠的吗?
有可能。不过,我们可以用几种方法独立地测量时间,并把测量结果加以比较。如果某种方法有显著的不均匀因素,那么,在和其他方法进行比较时,这种不均匀性就会表现出来。如果所有的方法都不均匀,它们也很难是恰巧同样地不均匀。因此,如果各种测量结果十分相近——实际结果也正是如此。我们就只能得出结论说,我们所应用的各种周期性现象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均匀的。不过不都是完全均匀的,比如,一天的长短就稍有变化。
物理学所量度的是“物理时间”。各种生物,包括人在内,都参加了周期性活动(如睡眠和清醒),而且,这些活动无需依赖外界的变化(如白天和黑夜)。不过,这种“生物时间”并不象物理时间那样严格。
此外,当然还存在着一种对时间长度的感觉,或者说“心理时间”。即使看着一只钟,干一天活仍然显得比同好朋友在一起呆一天要长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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