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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起初,洛琅也只当奇闻逸事去听。可后来,越说越离谱,越说越激愤。
    “那个简翊啊,就是瞧不起我们这些混江湖的。觉得我们都是垃圾!他根本不知道我们也讲义气,什么东西!”
    “天下乌鸦一般黑,警察有什么好东西?那谁谁,犯了案,最后托关系,还不是被放了出来!没钱就不行了,呵呵,没钱!”
    “嘿,你说简翊会不会也收?”“当然呢!”
    “你看那简翊长得白白净净的,听说上次还有个女罪犯想跟他呢,真是龌龊!背地里不晓得搞了多少女人!”
    “麻痹!人渣!”
    “那是,这年头,出名的不是有本事的、真正为我们百姓的,而是有手段的、心狠手辣的!”“对对对!”
    ……
    混混们有多少在简翊、在警察手里吃过苦头,描绘时有多少污蔑和自卑的成分在,那时洛琅还小,又怎么会知道?听完之后,只觉得这简翊真的是沽名钓誉、罪大恶极之徒,譬如《笑傲江湖》里的岳不群,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大反派!
    于是听完后,洛琅也砸了酒杯:“妈的,人渣警察!”
    后来不知谁说了句:“兄弟们,敢不敢去给这人渣一点颜色看看!”
    大家起初都是一愣,可是喝高了的脸上,一张张都是盲目的通红。“去!去!去!”
    酒壮人胆,人多势众。他们已被内心燃烧的情绪控制,对错已经不重要,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出口。发泄的,其实是他们对自己的不满。
    有混混看到简翊的警车今天去的是他父母家,这样正好,也像是上天注定了简翊要遭此劫难。要是他回了警察大院,混混们哪里敢去,肯定原路折返。第二天酒醒了,哪里还有这滔天大胆?
    走到简翊父母家门外时,他们听到了电视机的声音,还有非常沉静温和的对话声。在寂静的夜里,与他们身处的清冷的外边,像是两个世界。一种孤寒的壮烈的情绪,袭中了混混头目的心,他举起刀,面目阴狠地冲了进去……情绪是会传染的,来之前只说“给简翊点颜色看看”,但到底是给怎样的颜色,其实谁也没想好。只是当他们都冲进简家时,当有一个人杀红了眼时,其他人也就红了眼睛。在这一刹那,他们面对的不是孤身警察和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他们好像还是在和别的帮派群殴砍人,砍砍砍、冲冲冲!等发现人都被他们砍死,都是在一段时间之后了。
    洛琅从走进简家开始,就有点懵懵懂懂的。他一直以为是暴打那个警察一顿,“给他点颜色看看”。可当他一走进去,看到满地的血,脑子里就浑浑噩噩的。
    一切都发生在极短的时间内。
    满室飞舞的刀光和血肉中,他忽然感觉到地上有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脚踝。他浑身一颤,低下头去,原来此刻身中数刀的简翊,正好爬到了他的脚下。不知怎的,抓住了洛琅的脚。
    洛琅整个人都呆住了,全身就好像有蚂蚁在爬。那蚂蚁是红色的,从脚踝,一直爬满全身。
    可这时,简翊竟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啊!此后日日月月年年,就此刻进洛琅的眼睛里,他再也忘不了了。闭上眼,仿佛还能看到那个刑警趴在自己脚下。
    那双眼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是漆黑的、沉静的。十六岁的洛琅,从未见过有人拥有一双这样澄净的眼睛,因为彻底的干净,拥有彻底的无声的力量。可此刻,洛琅竟也看到,那漆黑的瞳仁里,有悲哀的颜色在蔓延。因为有鲜血,从他头发上滴落,落进了那眼睛里。
    在看清洛琅的一刹那,简翊明显一怔。似乎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孩子,参与来屠杀自己全家。可这一个眼神,却如同重击,撞在洛琅的心上。他瞬间竟难以自制,大脑一片空白,双手也在发抖。这时有人在他耳边喊:“砍!砍!”
    他听到内心一声歇斯底里的尖叫,等他回过神时,已经手起刀落,正正好砍在了简翊的脖子上。
    他砍断了他的脖子。
    简翊终于死了。
    令他咽气的这一刀,是他砍的。
    眼泪在洛琅的眼眶中打转,他哭了出来。满地的血腥中,疯狂的人性里,少年持刀而立,不知何去何从。
    忽然间,他注意到,旁边上锁的电视柜柜门,微微一动。他竟然好像看到了一双眼睛,躲在柜子里。他的心中冒出一股寒气——如果柜中有人,那他们都跑不了。
    可如果说出来,柜中人必死无疑。看那双眼,明明属于一个孩子。比他还小的孩子。
    洛琅这么恍恍惚惚站了好一会儿,又好像只是站了几秒钟。然后他走到电视柜前,挡住了所有人的视线,也挡住了那双眼睛。
    当他再次抬起眸,又看到了地上的简翊。他已经被砍得七零八落,头微微垂着。鲜血在他身后地上,不断流淌蔓延。那纹路密集而可怕。是宿命使然吗?它们慢慢流成了一个圆,洛琅一直注视着。某个瞬间,一个念头进入他的脑海里:真像蝴蝶啊。
    死去的刑警,像一只涅槃而生的蝴蝶。那双眼,比蝴蝶的复眼更加漆黑、干净。今后将永远那么安静而慈悲地注视着他,在他的每一个梦里,在他从此崩塌的少年人生里。
    ……
    那天之后,洛琅再也没去过斧头帮,也没去上学。他整天躲在房间里。而随着简翊的惨死,有关这名优秀刑警的一切,都开始频频见诸报端。
    他是那么廉洁节俭,每个月拿着寥寥工资,还自己掏钱给无辜的受害者家庭送米送油;
    他对家庭忠贞而负责,妻子是他的初恋,从此他再未看过别的女人一眼。那个所谓的喜欢上他的刑满释放的女罪犯,不过是妹有意,郎无情。那女孩出狱后生活困难,他让妻子出面去送了500块钱。从此女孩愧疚又感激,亦踏实努力工作,人生重新开始;